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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办事流程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1-18 15:13:3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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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办证机构: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或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18-49周岁育龄人员。 办证材料:⑴、本人身份证; ⑵、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⑷、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施术单位或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相关程序:⑴、在离开户籍地之前,持上述材料到主管的镇(开发区)计划生育部门办证。 ⑵、持证人到现居住地15日内,向当地镇交验《婚育证明》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及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双方均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⑴、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⑵、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⑶、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⑴、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 ⑵、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 ⑶、夫妻婚后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注意事项: 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⑵、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般应在孩子14周岁前领取。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 由符合领证条件的夫妻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可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报孩子户籍所在镇计生部门审核,由镇计生部门以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带的证件及相关材料:1、孩子父母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生育证》、孩子的《出生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证明。3、父母双人相片三张、父母单人相片(小一寸)各一张。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青龙厂镇人民政府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