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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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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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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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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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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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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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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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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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1、由户主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出具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3、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批。
| 镇政府岁申请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填写的审批表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由镇政府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民政局。
| 符合条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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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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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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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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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1、由户主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出具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
| 经村委会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批。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前提下,20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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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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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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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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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0岁以上老人健康保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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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提出申请;2、身份证;3、半寸照片2张。
| 1、村委会初审;2、填写《玉溪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证》; 3、受理
| 材料提交齐全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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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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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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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009 |
12 |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 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或户口簿;3、办身免冠照片2张。
| 1、由村委会审核;2、在镇民政办填写《云南省老年人优待申请表》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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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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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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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