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本监督检查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县教育局成立由党委、纪检等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设立组长,成员2至4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局机关各科室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监督检查。
四、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设立政务监督举报信箱1至2个,监督电话1个,并向社会公布。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点题公开”而未公开的问题,监督小组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在县教育局督导室,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877-60118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元江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元江县教育局
2008
年
4
月
23
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教育局 发布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