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教育局公开信息采编审核和发布制度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1-12-01 17:02:56 点击率: 75 【打印】 【关闭】

元江县教育局公开信息采编审核和发布制度

(试  行)

一、信息采编

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梳理汇总,熟悉掌握信息分类方法,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及时上报局党政办公室处理。局党政办公室对本局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进一步确认,形成正式的文字材料。

二、信息审核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信息修改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公布、部分公布或不予公布的决定,不予决定的要说明理由,重大事项的信息尤其是可能涉密的信息必须由局务会研究决定。

三、信息发布

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或局务会研究决定,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上正式发布。所有上网公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局领导的审核,未审核的和审核不通过的,信息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发布。

元江县教育局

2008 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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