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教育局公开信息采编审核和发布制度
(试 行)
一、信息采编
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梳理汇总,熟悉掌握信息分类方法,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及时上报局党政办公室处理。局党政办公室对本局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进一步确认,形成正式的文字材料。
二、信息审核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信息修改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公布、部分公布或不予公布的决定,不予决定的要说明理由,重大事项的信息尤其是可能涉密的信息必须由局务会研究决定。
三、信息发布
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或局务会研究决定,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上正式发布。所有上网公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局领导的审核,未审核的和审核不通过的,信息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发布。
元江县教育局
2008
年
4
月
25
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教育局 发布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