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电
发电单位 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签批:李枭
等级 特急 元安监明电〔2016〕1号 全文共2页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烟花爆竹经营户: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工作,强化烟花爆竹安生产事故的源头管控,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静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县政府安排,现就相关经营销售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各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实行专柜销售;
二、各烟花爆竹销售户不得流动经营,必须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进行经营销售;
三、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安全存放。
四、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
县安监局及相关单位将在春节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督查检查,已经发现有上述违规经营行为的,一律没收,对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6011155
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