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元江县2009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玉溪市2009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元江县2009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元江县2009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减少一般死亡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继续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
1、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2、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3、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二)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安监局组织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9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相关企业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企业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相关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
4月
30日前报县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6月
20日前结束。各相关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20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安监局一科;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6月
20日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为加强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继有,副组长张建忠,成员杨陆益、杜恒荣、乐应生,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陆益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安监局将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部门、各乡镇安监站及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相关企业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企业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个人,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相关企业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元江县安监局将上报县人民政府,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六)舆论监督,信息反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县安监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工作流于形式的企业予以通报。各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向县安监局推荐典型经验和做法,以此促进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附:元江县2009年度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名单。
元江县2009年度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名单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1 | 云锡集团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 |
2 | 元江县天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 | 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 | 元江县岔河铜矿有限公司 |
5 | 新平云石矿业服务公司元江青龙厂汉泥扒铁矿 |
6 | 元江县玉江矿业有限公司 |
7 | 元江县泰富黄金开发有限公司 |
8 | 元江县大明饮料厂 |
9 | 元江县红侨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10 | 元江县新寨蛇纹岩矿 |
11 | 元江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官仓石膏矿区1号矿) |
12 | 元江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官仓石膏矿区3号矿) |
13 | 元江县八八白云岩矿 |
14 | 元江县福兴白云岩矿 |
15 | 元江县因远镇落戈石灰石场 |
16 | 元江县龙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木西格石灰岩矿) |
17 | 元江栋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滴奶山石灰石矿) |
18 | 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 |
19 | 元江县阿�水泥厂(吊岩箐石灰石场) |
20 | 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粘土矿) |
21 | 元江栋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十六米桥粘土矿) |
22 | 元江县众源红砖厂 |
23 | 元江县福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甘庄红星砖厂) |
24 | 元江县通达红砖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