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干流桥头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我委初审后上报市发改委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1-05 15:18:33 点击率: 36 【打印】 【关闭】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桥头水电站是红河干流国内电站之一,电站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境内,距离省会昆明215KM,距玉溪市140KM,距元江县城上游约5KM,是2003年经水规总院组织审查通过的红河干流综合梯级规划十二级开发方案的第五级电站。红河干流国内全长692KM,落差2510M,流域面积37455 KM2,坝址处多年月平均流量165 m3/s

桥头水电站项目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由云南元江中水顾问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桥头水电站前期工作,目前《云南省红河干流桥头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已编制完成。该《报告》经我委审核,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其转报你委,请你委审核后,如无不妥,请给予上报省发改委审查并批示。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红河干流桥头水电站

二、项目业主:云南元江中水顾问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三、法人代表:张成(董事长)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桥头  水电站项目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的水电工程。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2.84×108m3,调节库容1.07×108m3,死库容1.77×108m3,最大坝高86m。初拟装机容量130MW,保证出力49.1MW,年利用小时数4501h,年发电量5.85×108KWh。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枢纽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其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泄洪建筑物、冲沙建筑物)为2级,引水发电建筑物进口按2级建筑物设计,引水道和发电厂房按3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工程静态总投资:142629.03万元,动态总投资:159836.55万元。资金筹措:动态总投资的20%自筹,80%向银行贷款。即:自筹31967.31万元,借贷127869.24万元。

七、项目工期:工程计划总工期34个月。

八、经济效益:电站静态单位电度投资2.50/ KWh,静态单位千瓦投资10971/KW,经营期电价0.3918/ KWh(不含增值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0%,贷款偿还年限20.26年。

附件:1、云南元江中水顾问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审批《云南省红河干流桥头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云南省红河干流桥头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0八年十月十六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人:刀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