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4年1-3季度能源消费情况分析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4-11-29 09:20:57 点击率: 39 【打印】 【关闭】

元江县20241-3季度能源消费情况分析

 

20241-3季度元江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实现双降,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一、全社会能源消费基本情况

20241-3季度,元江县能源消费总量35.5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下同)同比下降14.5%;单位GDP能耗0.344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9.1%;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1.740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4.9%;单位GDP电耗453.7539千瓦时/万元,同比下降7.5%

从产业及城乡居民能源消费情况看呈三增一降趋势:

一产能源消费保持小幅上升。上半年农、林、牧、渔业能源消费总量1.6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7%总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7%,拉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0.14个百分点。

二产能源消费呈现大幅下降。工业能源消费总量15.79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9.6%,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4.4%,拉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消费9.5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9.9%;规模以下工业消费6.2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6%。建筑业能源消费总量0.4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2.9%,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1.3%,拉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下降0.55个百分点。

三产能源消费持续较快增长。三产能源消费总量12.5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5%,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35.3%,拉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1.57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消费6.8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服务业(不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消费5.6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8.6%

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略有增长。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5.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14.3%,拉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0.3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消费2.0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乡村居民生活消费3.0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

二、存在问题

(一)高耗能规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重仍然较大

分行业看,1-3季度元江县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消费比重为90.3%,较去年同期降低2.1个百分点,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从企业看,全县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有2家企业,分别属于非金员矿物质品业及黑色金属及压延加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较高

(二)企业能源统计基础薄弱

由于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快或兼职或由代记账公司人员填报统计报表等因素,企业能源统计基础参差不齐,部分规上工业企业虽然安装了电子台账软件,但由于平常报表填报过程中不注意收集、整理电力发票、对账单等材料,导致电子台账录入不完整,不能全面支撑企业填报的统计报表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动态监控

切实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用能和节能情况动态监控力度,密切关注新入库高耗能企业及规上工业企业煤、焦炭、电、生物质燃料等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情况,做好能源动态分析及预判。紧抓六大高耗能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密切监控企业生产运行中能源消费情况,督促重点能耗企业做好原煤实测台账,对月度间能源消费出现较大波动的企业早发现、早分析,及时了解原因并与向主管部门发出预警,防止能耗消费量反弹。

(二)加强企业指导培训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围绕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指标解释等知识开展企业能源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企业规范使用电子台账软件,并如实准确完整填报能源统计数据确保每个能源数据都可追根溯源、有据可查,切实提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签发:李天文,审核:普春燕,拟稿:李媛,联系电话:601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