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季度元江县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2023年一季度元江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经济会议精神,着力稳增长、稳物价,落实、细化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我县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一、元江县消费市场总体情况 2023年1季度元江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852.8万元,同比增长4.8%。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937.6万元,同比增长3.9%;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915.2万元,同比增长6.9%。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80.3万元,同比增长8.4%;商品零售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072.5万元,同比增长3.8%。 二、存在的问题 (一)增量拉动乏力,存量发力不足。2022年新入库的企业中有2家企业今年销售额为0,3家企业同比负增长,增量缺乏发力。3家在库时间较长且基数较大的零售企业拉动行业作用明显减弱。 (二)线上消费冲击较大。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电商网络购物导致购买力外流现象比较突出,严重挤压本地实体零售市场,严重影响传统商业消费增长。目前我县限额以上39户批发零售企业中,仅有3家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占比较小且竞争优势不明显。 (三)市场发展后劲疲软。主要表现为人口总量小、流动人口量少,消费群体消费实力不强;传统消费占比过大,新型消费尚未形成;经营内容相同的企业数量多,竞争优势小。 三、意见建议 (一)多方位了解和培育企业。在纳规纳限过程中,对企业多方面了解,对经营状况不理想或企业经营地有可能发生变更的企业,建议扶持培育成熟后再进行纳规纳限。 (二)多渠道打开电子消费市场。认真研究和应对网络消费迅猛发展的趋势,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植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和知名电商企业入驻,增强本地电子商务对消费品市场的提升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农特产品的质量和开发力度,促进元江县网络销售平台又快又稳发展。 (三)多角度加强扶持力度。建议政府在财政、税收、减负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发展困难和压力较大、发展步伐缓慢的小微型企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同时加强对企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把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便捷高效地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在发展困难和具体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四)多形式促进消费增长。一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协助零售、餐饮企业,利用店庆、传统节假日等节点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促销活动,拉动市场销售,保障社会消费市场快速增长。二是引导商贸流通业提升配套设施,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不同层次消费品供给。 签发:李天文,审核:李天文,拟稿:张永丽,联系电话:65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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