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3-03-24 08:48:56 点击率: 179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统计局2022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元江县统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各项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和中共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元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元治县委发〔2022〕4号),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统计法治工作

(一)统计立法工作

1.配合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2022年度无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

2.结合玉溪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元江县学习贯彻落实措施切实担负起贯彻《监督意见》的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谁出数、谁管数、谁负责,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226日修改完善并下发了《元江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各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的通知》

3.对有关地方法规要求本部门、本系统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及时研究制定。2022年度无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

(二)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定好计划抓落实。根据《元江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认真组织落实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制度,把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监督意见》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内容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414政协履职培训712党校双万培训中讲授统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中央《监督意见》

2.抓住关键重点学。推动《监督意见》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全年共开展3次。628日元江读书班(第9期)74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局党组书记和714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议第66次会议上传达学习国家和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统计法相关知识

3.强化自身突出学。组织本机关和其他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20221月和6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监督意见》《实施方案》专题学习。617日分管统计工作常务副县长,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全局干部职工35人参加了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后就如何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做了动员和安排部署,督促部门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开展联合监督。526日、715日和916日利用我的专业我来讲组织统计局机关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81522日分专业组织全县四上企业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共19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129日开展国歌法专题学习。

4.广泛宣传全民学。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通过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统计、民族团结创建和社会信用等工作,增强全民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社会责任,树立全民依法统计观念。

(三)统计执法监督

1.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统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根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要求,对三种不得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近三年全县各部委办局印发的各类文件进行了梳理,截至目前共梳理出25个文件把统计局作为纳规纳限、经济稳增长、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农业生产总值、满意度调查等事项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督促两办牵头,对这25文件进行了清理和整改。

2.认真组织实施案卷评查及其他规范统计执法的制度。年内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

3.严格依法办理统计行政诉讼、调解。年内无统计违法案件。

4.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年内未收到群众举报案件线索。20229协助县纪委处理1起信访件;202210月协助省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完成对12家企业的常规统计执法检查

5.建立并实施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工作的发展。

(四)统计法治基础建设

1.年度会议布置法治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31日召开年度会议布置法治工作,结合《元江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2.严格按照规定对统计法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知识培训。局长、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统计法规人员和统计执法证人员77日参加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业务培训会;717组织全局干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

3.认真组织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工作,8192人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

(五)组织保障

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党组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述深入开展;适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推动法治工作全战线、全覆盖培训。

二是党组书记年内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聚焦“十四五”时期元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和单位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约束机制,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

二、统计执法工作

(一)统计执法规范化及执法人才建设情况

1.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和玉溪市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加强本县(市、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工作开展规范、顺畅。

2.统计执法人才配备情况

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执法资格证考试。819日组织2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认真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工作,严格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进行管理。截至目前现有持证人员30人,其中1人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其余持有云南省执法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二)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1.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渠道设置情况

根据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建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渠道并畅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元江县统计局失信企业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截至目前未收到举报电话。

2.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统计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办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及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省局、市局转交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省局和市局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线索,依法依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按时报送案件处分处理材料。截至目前未收到转交案件线索

2.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和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2共对15四上企业采取对其填报的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发生过统计违法行为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专业领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 按照《玉溪市统计局2022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和《2022年度元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元江县统计局与元江县市场监管局抽取1家企业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信息在1021日通过全国企业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

(四)统计执法工作纪律情况

统计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国家统计局颁发执法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未出现以咨询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含补贴、赞助等)代替罚款索、拿、卡、要或变相收取好处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河北、河南、贵州统计违法案件,以案释法,严明纪律。

(五)支持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积极支持国家局、省局和市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李自梅同志人员严格按照抽调要求,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执法检查工作并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和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纠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落实。县统计局统筹组织全县开展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成立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分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统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聚焦纠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明确将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作为必查内容,发函商请局机关各股室、10个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17个县级部门围绕必查内容,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协助统计局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整改。

2022年,元江县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治统计造假任务依然艰巨。2023年,元江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和推动;进一步弘扬斗争精神,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