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江县成功纳规纳限23户“四上”企业(个体户)
2021年,元江县坚持依法依规和应统尽统原则,持续推动企业纳规纳限工作,全年实现“四上”企业(个体户)纳规入统23户。 一、“四上”企业及大个体基本情况 (一)“四上”企业及大个体分布情况 2021年末,元江县在库“四上”企业97户、增长21.3%,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大个体)10户、增长25%。分行业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1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户,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6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12户,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17户:企业15户、大个体2户,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9户:企业7户、大个体2户,限额以上餐饮业单位12户:企业6户、大个体6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户。 图1:2021年元江县“四上”企业及大个体构成情况(单位:户)
(二)“四上”企业及大个体新增入库情况 2021年内,全县新增入库“四上”企业21户、大个体2户,共计23户。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户,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5户,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5户,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户,限额以上餐饮业单位4户:企业2户、大个体2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户。 图2:2021年元江县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及大个体构成情况(单位:户)
二、升规纳统工作亮点 一是高度重视,推进有力。元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纳规纳限工作,全面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摸排和挖掘“准四上”企业,认真梳理拟纳规纳限企业名单,形成“准四上”企业监测库。同时建立领导联系和跟踪协调服务制度,对拟纳规纳限企业,明确每户企业均有一名县级领导牵头联系、相关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强力推进升规纳统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元江县把培育“四上”企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将纳规纳限工作作为行业重点工作来抓,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营造纳规入统的良好环境,为全县升规纳统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宣传,服务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跟踪走访,主动上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升规纳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统计局持续开展“四上企业”纳规纳限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市统计局编印的《纳规纳限审批工作手册》,让各部门和基层统计人员快捷掌握升规纳统的标准、申报材料、审批时间和审批流程。通过宣传政策、跟进服务等有效措施,做到达标一户,及时上报入统一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个体户纳统意愿不强。纳规纳限工作中普遍存在企业、个体户纳统意愿不强,顾虑税费支出增加企业负担,纳统后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增加企业支出。 二是纳规纳限工作在县(市、区)中排名靠后。2021年末,元江县在库“四上”企业97户(不含大个体),在库“四上”企业数量在全市排位第7,新增入库量在全市排位末尾。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大力挖掘潜能培育市场主体。加大限下企业和规下企业的摸排力度,建立和完善拟纳入限上企业和规上企业储备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推动“产转法”“小升规”“个转企”,着力解决好现有中小企业“达标”问题。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动纳规纳限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扩大行业摸排范围,对条件成熟达到纳规纳限标准的企业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对于发展势头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四下”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使其早日向“四上”企业靠拢。 三是及时兑现纳规纳限奖励性政策。严格执行《元江县关于培育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元改委发〔2020〕4号),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最大限度调动企业纳规入统的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深化统计服务工作。统计局要持续开展“四上”企业调研走访,密切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建立“四上”企业的预警和退出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四上”企业及其统计人员配合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的积极性。 签发:刘泽允,审核:刘泽允,拟稿:封琴,联系电话:601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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