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1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1-07-27 08:29:21 点击率: 405 【打印】 【关闭】

元江县2021上半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持续稳定增长

 

2021上半年,元江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村居民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2021上半年元江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80元,同比增长(下同)10.9%,增速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32019年上半年增长14.0%,两年平均增长6.8%

2021年上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22元,增长13.8%,增速与全市持平,2019年上半年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9.9%

元江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于城镇居民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城乡收入比值为2.83,比上年缩小0.07

二、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1年上半年,元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80元,增长10.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4615元,增长11.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63.6%人均经营净收入6769元,增10.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29.5%人均财产净收入1322元,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5.8%人均转移净收入274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2%

2021年上半年,元江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22元,增长13.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01元,增长1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6.0%人均经营净收入6177元,增长14.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76.1%人均财产净收入251元,增长1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3.1%人均转移净收393元,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4.8%

 

12021上半年元江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项目

2021年(元)

2020年(元)

增(减)幅%

占比%

拉动收入增(减)(百分点)

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980

8122

10.9

-

-

-

(一)工资性收入

14615

1301

11.6

63.6

7.3

67.5

(二)经营净收入

6769

6177

10.0

29.5

3.0

27.2

(三)财产净收入

1322

251

8.6

5.8

0.5

4.6

(四)转移净收入

274

393

5.8

1.2

0.1

0.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122

7137

13.8

-

-

-

(一)工资性收入

1301

1124

15.7

16.0

2.5

18.0

(二)经营净收入

6177

5418

14.0

76.1

10.6

77.1

(三)财产净收入

251

226

11.1

3.1

0.4

2.5

(四)转移净收入

393

3699

6.5

4.8

0.3

2.4

三、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持续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一)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持续提高。2021上半年元江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390元,增长19.5%2019年上半年增长20.6%两年平均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730元,增长1.8%,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7.6%两年平均增长3.8%

(二)恩格尔系数稳步下降。2021上半年,元江县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0%,比上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23.8%,比上年同期下降12.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三)发展型消费快速增长。随着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居民生活消费逐渐由吃穿为主的生存型消费,向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消费为代表的发展和享受型消费转变上半年,元江县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八大类”呈现出“”的趋势,食品烟酒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同比增长,其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472元,增长57.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359元,增长85.4%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八大类”呈现出“”的趋势,衣着、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其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186元,增长204.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64元,增长548.2%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增收动能亟待加强。元江县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对政策性增资依赖性较高。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在已有政策标准没有较大提升的情况下,难以支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张,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

二是财产净收入内生动力不足。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是当前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来源的主力军但需求量不高,城乡居民理财观念较为落后,投资渠道狭窄,在投资理财方面的收益相对较少,土地带来的财富效益不高,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内生动力不足。

三是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小。元江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在全市9个县(市、区)中排位最低,比全市平均水平8632元低1495元,比绝对额最高的红塔区低2537元。城乡收入差距虽然在逐步缩小,但城乡收入比仍然是全市9个县(市、区)中最大的,比全市的高0.14

五、相关建议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工资性收入增加。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要制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确保工资最低标准政策落实到位,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增加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不断提高本地工资性收入。

(二)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做大做强芒果、花卉等元江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一是合理规划土地流转,提高流转的效益,增加基于土地的财产性收入。二是促进农村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三是加大对居民理财的引导和意识的培养,拓宽理财渠道,增强居民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居民投资理财能力,盘活居民手存资金、资产,让更多居民以相对安全的金融投资方式获得利息、红利。四是用好用集体、农户、农民扶持政策资金,以发展产业来带动各类农村资源,推动农村更快发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断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签发:赵林春,审核:杨慧友,拟稿:封琴,联系电话:6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