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统计局传达学习《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1-06-04 14:50:26 点击率: 371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统计局传达学习《云南省统计违纪

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行为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64元江县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33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统计局局长赵林春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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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局长结合统计违法案例《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领导人员对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全干部职工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严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统计法宣传统计法并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双随机检查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通过学习,全体职工对《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有了进一步深入了解,对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奠定了扎实基础

                     签发:赵林春,审核:赵林春,拟稿:胥文婕,联系电话:60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