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2021年直达和参照直达资金总结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20〕25号)和《关于提供直达资金总结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元江县的工作实际,现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元江县直达资金1788.4万元,分别是: 1.《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0﹞267号),到位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60.52万元; 2021年2月2日以元财发〔2021〕19号下达。 2.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的通知》(玉财农﹝2020﹞260号),到位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30万元;2021年2月2日以元财发〔2021〕20号下达。 3.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1﹞72号),到位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97.88万元;2021年6月9日以元财发〔2021〕19号下达 截至12月31日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支出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支出率27.95%,结转1288.4万元。 二、元江县参照直达资金3433.19万元,分别是: 1.《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玉财资环〔2020〕122号),资金3232.08万元(其中:高速公路美化绿化1313.58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778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140.5万元,2021年3月10日以元财发〔2021〕57号文件及时下达额度县林业和草原局, 2.《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玉财资环〔2021〕129号)资金141.11万元(其中:北移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资金147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8.89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3万元)。2021年11月29日以元财发〔2021〕401号文件下达额度。 3.《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资环〔2021〕61号)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60万元。2021年11月23日以元财发〔2021〕383号文件下达额度。 截至12月15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支出高速公路美化绿化1313.58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80万元、北移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资金147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304.776万元共1845.356万元,结转1892.83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021年度未拨付中央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3133.756万元的原因是: (一)元江县2021年预计可用财力10.36亿元(含上级补助1.53亿元),省口径“三保”支出需求11.85亿元,缺口1.49亿元;全口径“三保”支出需求13.98亿元,缺口3.62亿元;如果考虑债务还本付息1.91亿元,化解欠拨专款1.73亿元,消化预拨经费1.11亿元等刚性支出需求,缺口达8.37亿元。 (二)11—12月,预计刚性支出需求6.91亿元,其中省口径“三保”4.24亿元(保工资3亿元、保运转0.36亿元、保民生0.88亿元),地方“三保”0.97亿(保工资0.8亿元、保运转0.1亿元、保民生0.07亿元),债务还本0.21亿元,债务付息0.33亿元,化解欠拨专款0.49亿元,上级专款保基本民生0.67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2022年,我们将继续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牢牢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底线,坚决守住政府债务风险的红线。同时,对做好下一步财政工作特别是2022年财税政策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加大对“三保”高风险县的转移支付补助。2016年、2020基本财力补助分别为1.87亿元和3.85亿元,扣除因疫情影响收到的特殊转移支付2.04亿元,2020年实际基本财力补助为1.41亿元,年均下降6.8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分别为0.21亿元和0.15亿元,年均下降8.07%。恳请上级财政加大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支持,帮助县级财政解决“吃饭”难题。 (二)建议将县级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罚没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省、市分享部分全额留归县级以降低“三保”高风险。 元江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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