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3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部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评定烈士申报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效安置就业,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高效优质“阳光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退出消防员;开展“直通车”式的安置,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双向需求人才资源整合,双促进、双提高;加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引导退役军人适应社会、市场、环境的发展;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就业招聘,促进退役军人的就业需求;开展退役军人返乡座谈会暨“六个一”活动;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助力优秀退役军人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 2.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帮扶解困退役军人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疗养、健康体检、军人保障、军人专属产品服务;开展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的宣传。 3.加强引导教育,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引领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役不退志”本色。建功新时代,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村规划、乡村发展、乡村致富;向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荐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最美兵支书、最美乡村振兴退役军人;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传递正能量,营造浓厚氛围。 4.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浓厚氛围。以“春节”“八一”建军节为契机,加强与驻元军(警)部队的双拥共建,解决好部队官兵实际困难,服务保障过往元江的部队;解决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军属就业等问题;开展军人立功送喜报、悬挂光荣牌、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5.加强阵地建设,传承红色基因。把元江革命烈士陵园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基因传承“第一阵地”,建立常态化英烈宣传协作机制,将英烈宣传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知识储备好、讲解服务好、示范带头好、社会影响好”的英烈讲解队伍,有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育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增强元江各族人民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继续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6.站位全局谋发展,维护安全稳定。以缰不离绳,马不离鞍、枕戈待旦的使命和担当,树立起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以战时纪律,战时要求,落实战时责任,加强矛盾风险隐患排查,把问题化解在一线,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退役军人领域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元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元江军用饮食供应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元江军用饮食供应站。 纳入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3年部门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3年度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630,634.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5,012.69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622.20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37,247.03元,增长2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93,124.83元,增长22.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4,122.20元,增长140.07%,主要原因是抚恤补助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633,577.47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659.66元,占总支出的13.59%;项目支出17,829,917.81元,占总支出的86.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92,263.75元,增长22.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751.75元,下降2.22%;项目支出增加3,856,015.50元,增长27.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3,659.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1,751.27元,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908.39元,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29,917.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抚恤项目经费14,286,882.49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等;退役安置项目经费1,977,908.9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010,788.8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事业运行、军供保障、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等;优抚对象医疗项目经费554,337.6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5,012.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3,784,948.83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06,23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8,710.40元,抚恤支出14,286,882.49元,退役安置支出2,004,908.9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135,730.3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5,96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623.93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554,337.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81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未发生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支出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供保障。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045.13元,比上年增加24,863.45元,增长19.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838.00元,水费22,210.00元,电费27,947.13元,维修(护)费5,000.00元,培训费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1,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92,659.81元,其中,流动资产270,929.84元,固定资产1,590,229.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5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09.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859.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15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2,63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3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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