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县青年联合会开展工作,对青年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元江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措施,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调查和分析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研究新时期团的组织建设问题,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乡(镇)、县直单位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元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调查分析团组织状况,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理论武装凝心铸魂,思想引领力稳步提升。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不断增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认同。以组织化学习为基本形式,开展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的主题教育,覆盖全县431个团组织,6,800余队中队为基本单元,以“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为主要载体名团员青年,1.5万余名少先队员,宣传党的理论,讲好领袖故事。二是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利用“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在学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十·一三建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团、队课和教育实践活动245场次,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建强思想舆论阵地。用活用好团属新媒体平台,及时正向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及重大活动,分享共青团工作动态,2023年“元江青年”微信公众号关注粉丝量达9,177人,累计发布推文526条,被上级媒体采用50余篇,新建同名视频号关注粉丝量达733,最高单篇浏览量达9.6万,青少年的思想安全屏障不断铸牢,交流互动和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得到显著加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勇当听党话、跟党走的“排头兵”。 2.维护权益护航发展,青年服务力持续加强。 一是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着力帮助解决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各级资金,向上争取希望小学项目270,000元助力伴坤小学改善教学环境,向“乐芽学堂”希望图书室和元江县第一中学对外筹集捐赠书籍2.3万余册,干部自筹1,000余元看望铜厂冲10名贫困学生,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和团体帮助420名困境、留守儿童实现“微心愿”,同比增长60%,扎实做好408人次的学生奖助金发放工作,共计121,700.00元,非贫困县中受省青基会资助人数全省第一。二是致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元江一中举办“梦想飞扬 青春万岁”主题成人仪式,引导成年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主义公民;开展“健康心理 助力中高考”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防溺水”安全教育等活动14次,惠及师生、家长600余人;组织合适成年人队伍协助县检察院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提审工作14次,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三是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我县青年先进事迹,加大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常态化开展“两红两优”“红领巾奖章”争章评选表彰工作,选树元江县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65名,五四红旗团组织16个,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员8名、优秀团干部2名、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各一个,共推荐1名全国个人章、20名省级个人章、1个省级集体章、83名市级个人章、9个市级集体章,积极带动广大青少年在岗位上创先争优,在奋斗中展现青春风采。 3.围绕中心青春建功,大局贡献度更加彰显。 一是助推青年创新创业。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与青年交心的一座桥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青年人才赋能行动,大力支持、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组织120余名青年参与电商技能培训。超前超额完成“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放“贷免扶补”4笔600,000.00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5笔750,000.00元,扶持创业青年9人,发放贷款金额1350,000.00元,辐射带动就业41人。二是引领青年勇当先锋。开展“扬帆计划”组织动员210余名大学生参与“青春归故里 学子家乡行”“返家乡”社会实践,激励广大青年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家乡发展。建强用好青年志愿服务队,引领各级团组织青年在重点工作中展现担当作为,开展“党建+群团志愿服务”、“石榴籽一家亲”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主题活动、“清河行动”、“童心港湾”、“暖冬行动”等品牌活动300余场次,践行服务精神,争做有为之人。在第二十届金芒果文化旅游节、火把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招募200余名文旅志愿者,将文旅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成为元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新名片、新品牌。三是深化青年交流合作。加强校地联动,承接云南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到元江基层一线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依托2个县级“青年之家”主阵地,和10个乡镇(街道)“青年之家”,开展读书分享会、青年联谊会、电商培训课、青年座谈会、公益活动、寒暑期幼儿托管、民族文化传承传习各类活动共计20余场次,受益青年600余人次;持续举办“元来有你 爱在太阳城”青年联谊活动,共100名单身男女青年参加,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促进元江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 4.稳步改革注重实效,系统组织力不断巩固。 一是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推动《元江县中长期青年发展实施意见(2021-2025年)》落实落地,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升团干部能力,凝聚团的工作力量。优化团干队伍建设,团县委干部配备率达100%。新建非公领域团组织11个,增长率达35%,元江县非公领域团组织数量达到42个,符合满10亿GDP新建3个非公领域团组织的标准。按期召开共青团工作述职会议、共青团元江县委十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会议等,推动团干部履职担当。5月31日被团省委选为团中央基层建设部视频访谈单位,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成功召开元江县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换届选举新一届县青联领导班子,推动青年发展工作开创新局面。二是强化团员先进性建设。依托《元江县“2+N+X”团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入团标准,新发展团员374名,推优入团、学社衔接率达100%,加大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收缴团费65,990.00万元,同比增长31.27%。严肃团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市“青年讲师团”讲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4场,保证团干宣讲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使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团员先进性。三是推动少先队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少先队辅导员,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强化“党领导,团带队”的少先队工作格局。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全覆盖,100%实现分批入队、推优入团,建立全周期、阶梯式培养激励机制,党、团、队育人链条得到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少先队改革,构建“校内+校外”的少先队组织模式,挂牌成立红河社区、兴元社区、玉河社区等31个社区少工委。元江第二小学、元江第四小学2个少先队中队荣获“全国红领巾中队”称号,少先队员光荣感切实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青少年发展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964,535.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717.80元,占总收入的89.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818.00元,占总收入的1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4,938.14元,42.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7,400.14元,下降13.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87,538.00元,下降85.60%。主要原因是:(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一是由于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度人数减少,生活补助经费减少;二是由于本级财政吃紧,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未能保障,安排支出减少。(二)其他收入减少是由于在2022年度支付因远“小红花”医院工程款450,000.00元,有专项资金收入,2023年其他收入仅有中小学生奖助金及“圆梦”奖助金以及少量的5,000.00元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986,300.89元。其中:基本支出894,450.89元,占总支出的90.69%;项目支出91,850.00元,占总支出的9.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2,853.92元,下降42.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5,953.92元,下降41.17%;项目支出减少96,900.00元,下降51.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2.29%的主要原因为:(1)是其他支出减少,2022年度其他支出里面有因远镇卫生院“小红花”项目支出450,000.00元,2023年度没有专项资金支出;(2)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一、2023年度本级财政吃紧,无法安排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仅为3,594.00元;二、西部计划志愿者由于人数减少,生活补助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4,450.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702.80元,占基本支出的91.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748.09元,占基本支出的8.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1,85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玉财行〔2023〕62号省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3年1月至7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35,000.00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玉财行〔2022〕305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750.00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玉财行〔2023〕15号2023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3,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717.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7%。与上年相比减少137,400.14元,下降13.7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减少40,500.14元,项目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96,9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0,53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621,421.26元、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7,265.00元、用于西部志愿者劳务支出91,8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9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197.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8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778.30元 ,用于其他行政我那个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11.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59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吃紧,公务接待无法安排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8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无法安排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65.00元,比上年减少79,307.08元,下降68.03%,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吃紧,2023年度仅安排办公费支出2,090.00元及公务员交通补贴费35,175.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5,1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资产总额139,167.58元,其中,流动资产107,698.20元,固定资产31,469.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3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51.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712011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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