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34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2.承办省、市人民政府文件和领导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5.研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6.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7.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8.组织或参与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各级各部门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的情况。 9.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县人民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10.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1.负责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开放合作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3.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14.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5.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等。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落实、信息调研、参谋决策、搞好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务,精心管理事务,强化综合协调,狠抓督促落实,提升服务效能,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办公室工作始终,不断提高“三办三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三办”工作严谨高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出精品,以“文经我手无差错,会由我筹零失误,事交我办请放心”的责任担当,以制度规范提升“三办”水平。一是办文精益求精。强化文稿起草、审核把关,从拟稿、审稿、签发、校对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未出现因文稿差错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情发生。严把公文流转和审批程序,不断提升办文效能。全年印发各类文件364件,累计办理一般文件、机要件、领导批示件、传阅件等各类来电来文11869余件,流转办结率99%以上。其中,收发上级来文6830余件、下级来文及信息资料5039多份,传阅文件4391件(次),处理涉密文件626余件,其中秘密件245余件,机密件149余件。二是办会精准细致。紧扣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大环节切实做好会务工作,明确办会失误处罚规定。全年组织县政府全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现场会、调研会、汇报会、电视电话会等760余次。三是办事严谨细致。坚持严谨务实工作态度,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做细、做实、做精各项工作,确保忙而不乱、杂而不散、应对自如,全年未出现办事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2.以督查检查推动决策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全县十件惠民实事、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为领导掌握县情、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一是围绕十件惠民实事及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将《政府工作报告》细化梳理为项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个人,定期跟踪,逐项“对帐”,定期通报。深入村社区检查督导厕所革命、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改革、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公司工作开展等情况,加快农村建设整改、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加大对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日常督查力度,促进绿色产业、卷烟及配套、新能源产业、有色稀贵金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围绕元江县2022年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对工期进度滞后的20个项目以及严重滞后的3个项目,不断加大督查力度,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盯紧项目进度,力求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深入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对健康检测管控、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进行督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交流访谈,全面掌握全县疫情防控情况,并及时汇报,形成通报,以查促改。三是对中央、省、市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省环保督察组等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及举报件,及时交办给相关责任部门,迅速展开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实地查看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加大对中央、省、市及领导交办的督查任务专报学习,不断增强督查本领,以学促改。 3.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准确理解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进度进行信息报送、信息审批,做到信息公开准确、公开、透明,做到让群众明了政府工作形式,知晓惠民利民信息内容。今年以来,元江县报送130条信息,采用24条;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198条信息,采用59条。共编发《元江政务信息》10期。元江县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5658条,共办理信箱互动咨询信件97件,所涉及各部门均及时进行了办理与回复,回复率、办结率均达100%。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全部办结。 4.法规提案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办复县人大建议127件、县政协提案89件,市人大建议主办3件、协办5件,市政协提案主办7件、会办4件,按时录入玉溪市建议提案综合管理平台,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为100%。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审查率达100%。 5.加强应急值守。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要求,构建完备的值班网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向领导报告当天发生的重要信息,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不在县政府办环节出现失误。保持电话、传真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实行“事前预警报、事发及时报、事中随时报、事后统一报”工作法,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范、准确、完整,处理及时、科学、高效。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适时开展风险隐患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6.严管干部,深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县政府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注重强化执行力、落实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真正把政府决策转化为发展的实际成果。一是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把握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聚焦对党绝对忠诚的第一标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锤炼政治忠诚、把牢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办公室工作全过程。巩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果,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组织开展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机关能力建设。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办公室工作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围绕当前玉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开展市政府办公室“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活动,提升办公室工作效能。党员干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当好“第一参谋员”;常态化联系调度经济运行工作,协调解决企业难点堵点问题, 当好“优秀服务员”;改进优化督查方式,直插一线督促工作落实,当好“优质督查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挖掘兄弟县区特色亮点,当好“高效信息员”,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全力服务元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工作要求,着力在“五个转变”上下功夫:一是工作重点从完成具体事务向抓大事、谋全局、当参谋转变;二是工作目标从满足于做好当前工作向善于主动服务、超前谋划转变;三是工作方式从被动应付向自觉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转变,做到项目为重、一线工作、典型引路;四是服务对象从注重为领导和机关内部服务向外向型服务、全方位服务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五是工作力量从主要依靠内部人员向协调各方力量、协同作战转变,努力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严谨、落实有力的优秀党员队伍。 7.抓实廉政建设,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业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年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常态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认真分析研究,正确引导办公室全体领导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法制观念,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平时利用召开干部职工会、民主生活会,经常警醒干部职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二是落实廉政风险管理,严格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管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逐科室、逐岗位排查,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权力运行的管理,确保了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对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制,明确规定分管领导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运用严格的管理手段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实行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秘书股、县政府督查室、法规建议提案股、政务公开和信息股、总值班室。所属单位1个,即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元江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所级,经费并在元江县政府办公室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比上年增加1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比上年增加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6,732,68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2,684.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6,147.87元,增长14.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月份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二是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95,005.75元;三是追加历年欠拨专款50,000.00元、追加会议经费93,31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6,147.87元,增长14.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月份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二是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95,005.75元;三是追加历年欠拨专款50,000.00元、追加会议经费93,318.80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6,778,459.71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722.91元,占总支出的90.90%;项目支出616,736.80元,占总支出的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7,211.31元,增长15.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0,037.01元,增长13.6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月份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购置公务车1辆,支出195,005.75元;项目支出增加177,174.30元,增长40.3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历年欠款50,000.00元,二是会议费支出93,318.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61,722.9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037.01元,增长13.6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月份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购置公务车1辆,支出195,005.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56,141.83元,占基本支出的8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5,581.08元,占基本支出的19.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6,736.8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174.30元,增长40.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历年欠拨市级补助专款及追加全省雪茄烟工作会议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财行〔2022〕87号工作经费50,000.00元。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确保机构正常运转,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 2.业务工作经费93,318.80元。保障全省雪茄烟工作会议圆满完成,支付会议费93,318.80元。 3.工作业务经费473,418.00元。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确保机构正常运转,支付办公费43,978.00元,支付电话费1,274.00元,支付差旅费1,640.00元,支付维修(护)费67,907.50元,支付培训费3,388.00元,支付劳务费25,500.00元,支付委托业务费240,000.00元,支付公车运维费68,185.50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费21,54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8,459.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17,211.31元,增长15.6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月份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购置公务车1辆,支出195,005.75元;三是支付历年欠款50,000.00元,四是会议费支出93,318.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7,38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支出5,074,841.58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21,649.3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事业运行支出205,808.00元,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5,087.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65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47,155.88元,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8,500.00元,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6,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68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由行政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9,202.13元,用于由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83.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1,7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51,73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5,734.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95,005.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9,719.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008.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008.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5,734.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95,005.75元,完成追加预算的84.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9,71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00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级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不足,导致实际执行中超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8,440.60元,增长6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95,005.75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049.95元,下降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5,484.80元,增长135.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购置公务车1辆,价值195,005.75元;二是支付历年公务接待费欠款75,484.8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业务需要,根据元政办请〔2022〕12号、元公车办〔2022〕2号及元财发〔2022〕379号文件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汇报工作以及下乡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元工作调研、督查工作以及县外有关部门来元交流工作、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581.08元,比上年增加526,868.38元,增长77.63%,主要原因一是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购置公务车1辆。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公务活动的支出,是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具体用于支付办公费116,915.00元,电费18,900.00元,邮电费12,697.22元,差旅费14,659.00元,会议费10,606.00元,培训费1,658.00元,公务接待费131,008.8元,劳务费206,733.85元,工会经费11,8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34.46元,公务交通补贴274,725.00元,办公设备购置9,264.00元,公务用车购置195,005.7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6,674,569.26元,其中,流动资产182,176.13元,固定资产6,492,393.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1,99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7,524.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14.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814.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根据《通知》要求,及时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并及时组织召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二是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三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收集整理、查阅预算批复,资金管理、经费支出等相关资料和财务凭证,填报评价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汇总,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开拓思想,振奋精神,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自评等级为“优”。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个项目均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绩效指标,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具体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玉财行〔2022〕87号工作经费50,000.00万元。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确保机构正常运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业务工作经费93,318.80元。保障全省雪茄烟工作会议圆满完成,支付会议费93,318.80元。项目完成率100.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3.工作业务经费473,418.00元。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确保机构正常运行,支付办公费43,978.00元,支付电话费1,274.00元,支付差旅费1,640.00元,支付维修(护)费67,907.50元,支付培训费3,388.00元,支付劳务费25,500.00元,支付委托业务费240,000.00元,支付公车运维费68,185.50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费21,545.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共3个项目参与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合计616,736.80元。项目已全部完成,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净额1,677.05元;其他应交税费19,942.09元;其他应付款192,014.34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34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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