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即:对全县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组织全县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协的精心指导下,县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高举旗帜、强化引领,精准把握政协工作新方位。始终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铸牢履职根基。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学习会议为基础,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培训、学习研讨、辅导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读原文、悟原理,深钻细研、对标思考,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精神实质、科学内涵的理解和掌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要求,健全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兼任政协党组副书记。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强化理论武装,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履职基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结合政协职能,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夯实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元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政协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安排年度工作计划与县委中心工作紧密对接,确保政协工作与县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坚持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履职的实际行动,找准政协履职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扛稳新时代赋予政协的使命和任务。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展协商议政新领域。多层次开展协商议政,广泛建言献策。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自觉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作为政协工作的切入点,着力开展政治协商。紧扣中心全面协商,始终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协商议政活动。多形式推进基层协商,助力基层治理。按照省、市政协的统一安排,建设远程协商网络,把我县基层协商融入全国、全省的“大协商”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 三是倾情民生、聚焦难点,着力关注群众美好生活新向往。紧扣群众关切,助推民生实事有效落实。综合运用专题督办、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委员监督等多种形式,关注民生,聚焦热点,助推党委政府各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组织政协委员对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村规民约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普法和依法治理、医疗共同体建设、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治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实等工作进行视察,并开展了以河长制落实、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教育发展为主题的专项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等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完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办理成效。把提案办理落实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内容,出台《政协元江县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加强提案督办工作,落实县级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两领”机制,开展提案督办以及办理“回头看”专项督查,着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四是集思广益、积极进言,全力助推高质量新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发展大局,积极搭建协商议事平台,着力提升协商议政质量,助推高质量发展。围绕发展大计,积极协商议政。围绕产业发展,每年定期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为实现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进言资政,助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重点项目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烤烟生产、县乡道路建设等调研视察。助推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了物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革命遗址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专题调研,持续聚焦中心工作,汇聚各方智慧力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林果产业发展、河道采砂管理、自然保护区管护情况等视察,就生态建设和林果业持续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为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聚智献计。强化协调服务,协助上级政协开展好调研视察活动。协助省、市政协到我县开展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少数民族刺绣、医养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玉磨铁路建设等多项调研视察,为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持续巩固团结民主新局面。搭建履职平台,深化合作共事。着力促进团结和民主,认真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密切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及时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反映社情民意,邀请他们参加各类协商活动,为他们搭建知情明政平台。立足政协特色,发挥政协优势。切实做好文史资料工作,充分发挥了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着力抓好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政协履职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光明日报社出版的《人民政协全面建设与协商民主实践探索》和《云南政协报》《玉溪日报》《玉溪政协信息》刊物上刊发新闻、信息、经验,充分彰显元江政协风采。 六是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全面参与重点工作展现新担当。树立一线理念,助推甘庄“多规合一”建设。竭力承担起县委交给的工作重任,在铁路建设、物流园区建设中,积极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现代物流产业调研,到晋宁国际腾俊陆港保税区考察物流产业发展、到屏边考察学习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到广州深圳考察侨乡风貌、到昆明至贵阳沿线火车站考察站前广场建设、到四川遂宁考察城镇建设,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经验,助推打造甘庄特色集镇。全力协助做好甘庄“多规合一”规划、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促进甘庄特色集镇建设有序推进。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双助推”行动。按照省、市政协关于在政协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助推行动的要求,结合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先后开展了脱贫攻坚助推行动以及助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双助推”工作,组织全县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投身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倾心为扶贫济困尽责尽力。组织全县政协委员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并从市政协争取助学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响应县委号召,全力参与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后,及时向广大政协委员发出倡议,带领全县政协委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防控一线。组织党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入责任区,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着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医药卫生界委员不顾风险,冲在战“疫”最前沿;文化艺术界委员创作了大量的文艺作品,鼓舞抗“疫”士气;全县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抗疫捐款,共捐资130余万元。尽心尽责,助力重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七位一体”工作责任,全力投身“三创一行动”,做好河长制落实和“千名领导挂千村”工作,积极参与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和“干部规划家乡”工作;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助力平安元江建设等工作。 七是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政协自身建设彰显新面貌。一是突出思想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和履职成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理论武装,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党组学习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协队伍建设,重视委员能力素质提升,组织委员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通过强化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委员责任意识,提升委员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遗属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54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减少62.77万元,下降10.3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54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99万元,占总支出的94.39%;项目支出30.62万元,占总支出的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7.70万元,下降9.5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2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2.54万元,下降5.9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6.86万元,下降46.7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支付政协元江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费3.28万元,支付住元江市政协委员履职经费0.25万元,支付元江县政协委员培训经费18.90万元,支付元江县政协委员履职经费6.84万元,支付市政协下达政协专项工作经费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对比减少47.56万元,下降8.0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3%。主要用于政协事务支出394.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3.89万元,政协会议支出3.28万元,委员视察支出25.99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3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2.1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0万元;抚恤支出22.57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22.5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1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50.28万元和购房补贴支出0.2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5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4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86.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四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五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原因,部分已产生“三公”经费年内未能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16万元,增长34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4万元,增长37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76.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支付的费用中包括了了上年未能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支付的费用中包括了上年未能支付的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占45.81%;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占54.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调研视察、外出参加会议、外出考察交流学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省市县区政协相关工作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7万元,增长39.9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勤俭节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包括了上年未能支付的费用;二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原因,本年度支付的机关运行经费中包括了上年未能支付的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运行中相关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20万元、印刷费1.86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4.52万元、培训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2.92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资产总额51.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万元,固定资产49.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 投资/ 有价 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小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 固定 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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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1.02 | 1.45 | 49.57 | 0.00 | 0.00 | 0.00 | 49.57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成立了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政协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因财政的压力大,影响了年初预算的执行进度和资金的正常调度。希望下一步财政能给予解决这一问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固定资产原值178.83万元,累计折旧129.2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5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131011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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