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元江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共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元江县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其基本职能如下: 1.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府的决定、命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 3.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行政纪律等的情况; 4.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情况; 5.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等方面的情况; 6.监督检查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 7.调查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的干部及时提出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建议,对严重违纪的干部提出党纪政务重处分或者调整职务的建议,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干部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建议; 8.调查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行为,对需要实行问责的干部提出问责的建议; 9.调查应由监察机关参与调查和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10.调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1.调查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12.调查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3.参与党委、政府的重要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 14.配合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好违法犯罪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追究工作; 15.配合做好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征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意见的回复,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工作; 16.配合协助巡视视巡察机构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派出机构按照巡视联络办的安排开展巡察工作; 17.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予的其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 18.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元办发〔2017〕29号文件,县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宣传部(预防职务犯罪)、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新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根据元办发〔2017〕29号文件,2018年1月,县纪委监察委共设置派驻(出)机构数12个(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工委)。 根据元办发〔2017〕29号文件,2018年1月,县委共设置1个巡察办,5个常设巡察组,由县纪委负责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引领,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牢记使命才能开辟未来。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让初心和使命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不断推进自我改造、自我净化,更好为党和人民工作。要认真总结主题教育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查改问题、纠偏扶正,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不断转化为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以担当体现忠诚,努力成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表率。 2.聚焦政治监督,切实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性和坚定性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坚定不移履行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强化协助职责,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要认真履行对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当好参谋助手和提供有效载体,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监督作用,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督促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把责任扛起来,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抓实。把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起来,形成合力。健全完善政治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为党委决策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党委进行责任分解,压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用好约谈、巡察、派驻监督等方式,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有检查、有落实;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的,严肃追责。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用活容错免责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4.持续深化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题中之义。要统筹一体推进、落实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各项任务,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准对驻在部门进行政治监督、上级监督的定位,把对人、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红白榜”制度。健全完善特约监察员作用发挥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5.坚持精准发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必须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出现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反弹压力较大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担负主体责任,对自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6.突出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独特的政治优势,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创新完善全覆盖路径,灵活运用“回头看”等方式,穿插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认真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三个汇报”机制。健全完善巡察与组织、审计、信访、政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进一步探索总结巡察向基层延伸的有效路径,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7.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作为正风反腐第一位任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严惩在本地本系统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加强审查调查工作创新,推进问题线索扁平化管理,提高问题线索的分类、分流处置效能。 8.增强政治意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支队伍要想发展,不可能没有雄风锐气;一支队伍要想完成任务,不可能没有铁骨血性。作为纪律部队、全面从严治党主力军,我们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政府购买5人:驾驶员3人,办公文职1人,后勤卫生保障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表附件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49万元,占总收入的93.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6.83%。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32万元,增长45.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30万元,增长36.42%;其他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的6.83%。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公积金收入未被压转238.14万元;因为社会保险就业费用增加73.73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付增加47.49万元,其他收入110万为2019年至2020年两年实拨办公费支付导致行政运行经费收入增加267.7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26万元,占总支出的96.12%;项目支出61.53万元,占总支出的3.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2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77万元,占总支出的97.98%;项目支出25.35万元,占总支出的2.02%;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330.66万元,增长26.3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4.49万元,增长23.93%;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6.18万元,增长100%;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全年在职职工83人,政府购买3人,人员增加2人工劳务派遣费用增加7.2万元,支付2019至2020年纪律审查调查项目经费支付增加36万元,公积金支付未压转238.14万元;实拨2019年至2020年办公经费支付100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5.26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4.49万元,增长23.93%,分析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了2019年至2020年两年的办公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7.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3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36.18万元,增长142.7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支付了2019年未支付的巡察业务经费11.92万元,纪律审查业务经费10.99万元。纪律监察宣教工作经费3.55万元。办案场所建设工作经费9.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增加216.76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分析析住房公积金压转支出造成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4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2.63万元,项目支出52.15万元。2020年项目开展支付明细:玉财行〔2019〕126号市级下达扫黑除恶专项资金0.17万元;玉财行﹝2018﹞597号下达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专项补助经费3.14万元;纪律审查业务工作经费36.65万元;巡察工作业务经费3.97万元;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经费1.18万元;玉财行〔2018〕608号市级下达反贪专项经费0.4万元;玉财行〔2019〕281号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6.6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5%。在职中职工住房公积金238.14万元,住房补贴6.9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46.3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96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7.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资金紧缺,无力支付相关经费,结余至下一年度支付,造成2020年实际支付数减少。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三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五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95万元,增长6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6万元,增长6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66.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乡镇街道督查检查业务增多,且公务用车老旧维护成本增加。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接待费用原则上在食堂接待,原因二县财政困难未能及时开账造成部分费用未能在年内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万元,占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工作指导,平及之间业务协助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及1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3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4万元,降低17.2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县财政困难,国库无力支付发生金额,故收回虚空额度,导致实际支付数额大幅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3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2.46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维护费0.44万元;租赁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其他交通费60.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95.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1.1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44.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35.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23.02万元,流动资产171.5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4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7.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19.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3万元,新增12件办公设备,调拨资产1.37万元2件。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元江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共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元江县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围绕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抓好纪检监察培训工作,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县纪委围绕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抓好纪检监察培训工作,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年初决算项目收入数79.81万元,本年支付项目决算数49.81万元,年末结余30.76万元,资金使用率达62.41%,造成尚未支付完全成的原因是项目属于两年期项目,项目工作尚未结束。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根据2020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本项目支出目前没有发现不合理使用情况。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违纪资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八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五条《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的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或牵头组织其他部门联合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违纪违法款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追缴的,要及时没收、追缴;确需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三、违纪资金暂存: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办案部门经手的没收、追缴款物,一律交由机关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机关财务部门应有专人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暂予扣留和封存的款物在案件未办结前,资金处置文件未下发前保管的违纪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2201111 2020年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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