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3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评定烈士申报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签订责任书各6份,谈心谈话7人次,脸红淌汗已成为常态。 2.组建了1个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个乡级组建服务站,81个村级组建服务站,实现了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 3.今年共为1118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发放抚恤金、春节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共计846.99万元。完成了3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焊工班、果树栽培),共有90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为退役军人上岗就业和自主创业打实了基础。 4.今年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4592条,确保了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信息数据库管理。 5.全国两会、对越自卫还击4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敏感节点。共开具外出祭扫证明9份,外出祭扫人员45人,县外到我县祭扫的烈士家属、战友共计85人次。为4467名军烈属、退役军人悬挂了光荣牌。让退役军人充分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尊重和温暖。 6.通过摸底调查,符合政策的共有200人,其中在职51人,企业改制下岗后医保断缴的有12人,养老保险断缴的有16人。目前系统录入147人。 7.下属军供站到挂钩联系点浦贵村、浦海村进行深入了解,详细询问困难情况,走访慰问活动,走访了挂钩户11户,送去大米12袋,菜油12桶,折合人民币1500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了挂钩联系户。 8.下属军供站投入工作经费1.20万元,购买了快餐操作台2张,快餐保温架1张,快餐盘200个,投入0.70万元,制作两块牌挂于餐厅墙上起到装饰和时时使干部职工知道自己的宗旨任务,从而提高军供快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云南元江军供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86万元,占总收入的96.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59万元,占总收入的3.59%。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3万元,占总支出的32.82%;项目支出784.74万元,占总支出的67.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4.7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三属等发放抚恤金和县区三属定期抚恤费支付死亡抚恤金74.50万元;优抚对象中的伤残人员中央财政补助和中央第一批抚恤补助经费支付伤残抚恤116.46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付补助141.17万元;其他优抚支付两参人员、出国参战民兵、城镇无工作重点优抚对象358.31万元;退役安置支付离退休人员安置费39.34万元;拥军优属支付烈士遗属、残疾军人慰问费5.9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付23.31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25.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5%。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2.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万元、资本性支出13.7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8.2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3.3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0.3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56.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按标准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94万元。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占13.8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占86.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退役军人管理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05万元、电费支出0.16万元、差旅费支出0.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3万元。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7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6万元,固定资产252.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3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合理。根据2019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93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项目一向全县符合享受死亡抚恤补助的71人发放生活补助;及时足额按照标准生活补助费全部发放到位,逐步提高对死亡抚恤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保障死亡抚恤人员的基本生活。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共支出74.06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2.项目二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经费4.58万元,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共143人,及时足额按照标准生活补助费全部发放到位,逐步提高对参战民兵民工的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参战民兵民工的基本生活。项目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3.项目三市级三属定期抚恤补助资金0.44万元,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补助24人,项目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已按工程进度补助给元江县三属0.44万元。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4.项目四向元江县两参人员612人发放生活补助费245万元,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补助人数为612人,项目由优抚安置股股长造发放花名册,出纳按照花名册发放抚恤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监督执行。项目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两参人员245万元。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5.项目五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进行生活补助1.9万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共28人,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由优抚安置股股长造发放花名册,出纳按照花名册发放抚恤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监督执行。项目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带病回乡退役军人1.9万元。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6.项目六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生活补助0.26万元,我县现有在乡老复员军人16人,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由优抚安置股股长造发放花名册,出纳按照花名册发放抚恤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监督执行。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在乡老复员军人0.26万元。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7.项目七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慰问经费5.91万元,我县现有在伤残军人164人,该项目不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由优抚安置股股长造发放花名册,出纳按照花名册发放抚恤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监督执行。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在乡老复员军人4.68万元,已按规定按标准按人数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8.项目八该项目不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由优抚安置股股长造发放花名册,出纳按照花名册发放抚恤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监督执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级对我县生活补助51.25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已按规定按标准按人数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9.项目九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39.34万元,我县离退休人员一名,军队无军籍职工4人,军休遗属5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所有人员生活补助都已按时按标准足额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10.项目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23.31万元,我县重点优抚对象需要医疗保障的人数为1184名,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县已对符合保障的退役军人按标准按时限全额进行保障,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11.项目十一镇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4.73万元,我县城镇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共有61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生活补助经费4.73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两参人员发放4.73万元,已按规定按标准按人数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12.项目十二对在乡复员退役军人进行生活补助项目,该项目资金为138.97万元,由优抚安置股股长造发放花名册,办公室出纳实施,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监督执行。向元江县符合享受条件的541名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生活无工作的生活困难的老兵进行生活补助。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生活补助经费4.73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生活无工作的生活困难的老兵发放138.97万元,已按规定按标准按人数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13.项目十三对优抚对象中的伤残军人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3.63万元,向元江县符合享受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共51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是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保证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生活补助经费已全部发放完毕,该项目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常性的项目,项目已按工程进度发放生活补助给元江县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发放93.63万元,已按规定按标准按人数发放完毕。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14.项目十四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业务工作经费25.77万元。一是采购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系统支付4.5万元,确保信息采集系统能正常开展,二是采购办公设备、办公桌椅、办公耗材、网络线、电话机等支付18.43万元,保证了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日常运行。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共14个,14个项目资金总额709.15万元,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3类:一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助人员);二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优抚对象);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优抚对象满意度)。14个项目评价得分均为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下一步措施向县财政局积极协调,争取及时拨付资金。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3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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