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8301000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元室字〔2019〕34号)精神,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是元江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设内设机构2个,综合股、业务股。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历史依据;负责中共元江历史及党史文献、地方志、史料、地情资料、乡土教材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和《元江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县革命遗址的普查、保护、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地方志、地情资料的编纂;审查乡镇(街道)、部门(专业)志出版发行;组织开展对历代旧志和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工作;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的资政、宣传工作,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编辑出版《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8卷)。《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8卷)由中共元江县委主办,县委办公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合编,是一部反映县委执政实践、执政经验和执政成就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12月,《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8卷)出版发行。 2.编修《元江党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元江历史大事记(1945—1978)》是党史征编工作的一部分,属内部出版物。12月,稿件征收已完成送审稿,正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的审读意见进行修改。 3.编修《中共元江地方史(第一卷)》。按照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共元江地方史(第一卷)》2019年7月完成大纲,2020年完成初稿,2022年付印出版。2019年,《中共元江地方史(第一卷)》编写大纲已报请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读,同时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和补充,为2020年完成初稿打牢基础。 4.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党史宣传教育主要抓李和才故居展厅建设、《滇中·红色记忆》党史纪录片宣传、元江党史宣讲等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印发《元江县李和才故居保护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列为保护建设单位之一,主要负责李和才生平事迹、从政经历等相关历史文字、图片资料的挖掘收集整理工作,共收集到照片资料10余幅,文字材料近10万字,2019年展厅布展建设已经完工。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2019年向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发放党史纪录片《滇中·红色记忆》U盘64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9月开始,先后为各单位宣讲地方党史10场次,共计700余人。积极开辟多种渠道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在建党98周年之际,与“张有华正能量工作室”协商后,通过“张有华正能量工作室”下村讲党课机会,把元江党史内容列为党课内容之一进村宣讲,先后在通达村、曼来村、街子河等县城周边村子进行宣讲,通过党史进农村,提升了农村党员学习党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 5.续编《元江县志(1978-2005)》。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推进地方志编纂工作确保完成两全目标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11号)统一部署,《元江县志(1978-2005)》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公开出版。《元江县志(1978-2005)》编纂出版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调整充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元江县志》修编工作确保完成“两全目标”的通知,召开督促推进会,全面推进工作。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倒排工期,制定《元江县志(1978-2005)》编纂出版进度计划方案、进度时间表。计划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初稿,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定稿,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验收,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印刷出版。2019年6月,如期完成《元江县志(1978-2005)》初稿,报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11月,完成送审稿,送至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审稿。11月29日,元江县编纂委员会组织召开《元江县志(1978-2005)》审稿会后,县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梳理评审意见,甄别采信,查缺补漏,规范行文,全面修改,形成提交县志编委会审查验收的终审稿。 6.编辑出版《元江年鉴》(2019年版)。《元江年鉴》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承办,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辖内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编纂。2019年版《元江年鉴》主要反映2018年度元江县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进展,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态势,12月,已完成公开出版工作。 7.主动融入城市建设。2019年,紧跟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创建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以落实。一是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史志办挂钩联系点是澧江社区,社区内无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挂包帮”“转走访”为基础,做好4户联系帮扶对象的帮扶工作。二是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1次,开展“扫黑除恶 勇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1次,干部职工签《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6份,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1次,在史志办公开栏张贴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宣传1期,到卫生责任酒店、商铺宣传扫黑除恶1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及时组织党员到澧江社区报到,按照澧江社区网格责任划分,认真组织人员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和监督工作,与责任区商铺、酒店签订 “门前四包责任书”18份,向创卫办、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反映10条建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2019年1至10月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10月离休人员去世)。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17.51万元对比增加8.64万元,增加7.3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4万元,占总支出的90.88%;项目支出12.52万元,占总支出的9.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7.09万元对比支出增加20.17万元,增加17.2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74万元。与上年117.09万元对比增加7.65万元,增加6.5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2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12.52万元,主要原因县志编纂工作经费、《中共元江县委志执政纪要》和《元江年鉴》出版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编纂工作经费和出版经费支付印刷费12.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114.70万元对比增加22.49万元,增加19.6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编纂工作经费和出版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0.4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9.56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9.34万元、死亡方抚恤金支出16.56万元、上年住房公积金支出8.12万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0.3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4.7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0.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22.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16万元,比2018年0.32万元减少0.16万元,下降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5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上级工作调研及外县区史志系统交流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万元,与上年12.69万元对比减少3.49万元,下降27.50%,减少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28万元、印刷费支出0.42万元、电费支出0.20万元、邮电费支出0.17万元、差旅费支出0.41万元、维护费支出0.04万元、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劳务费支出1.4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5.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2万元,固定资产45.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9年,抓牢党的建设,聚焦主业,突出县志编修、党史正本编写、年鉴和执政纪要编纂、史志宣传教育等工作重点,制定部门绩效目标:2019年12月,编纂出版《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8卷)》和《元江年鉴(2019年版)》;2019年6月,完成《元江县志(1978~2005)》初稿,11月底召开审稿会,确保2020年完成出版任务;完成《中共元江地方史(第一卷)》编写大纲报请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读;完成《中国共产党元江历史大事记(1945—1978)》送审稿,报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读后对审读意见进行修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向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发放党史纪录片《滇中·红色记忆》U盘,计划为各单位宣讲地方党史7场次。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做到依法编制、全面完善、编细编实、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强化项目储备意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成立由史志办主任、副主任、综合股股长、业务股股长、财务人员等组成的自评小组,拟定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工作细则。收集、整理预算批复、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等报表和资料。 (2)组织实施。自评小组以实施方案和拟定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照预算批复、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和实施项目开展自评,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发现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史志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党史工作“一突出、两跟进”和地方志工作“两全目标”的工作任务,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史志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9年12月,《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8卷)》《元江年鉴(2019年版)》公开出版;2019年6月,完成《元江县志(1978-2005)》初稿,11月29日召开了审稿会,确保2020年完成出版任务;12月,完成《中共元江地方史(第一卷)》编写大纲报请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读,完成《中国共产党元江历史大事记(1945-1978)》送审稿,报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读后对审读意见进行修改;截至12月向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发放党史纪录片《滇中·红色记忆》U盘64套,为各单位宣讲地方党史10场次,共计700余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设立的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二是由于财政困难,虽然下达资金额度但无钱支付,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资金执行力低。下步工作措施:一是依据本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体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项目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执行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元江年鉴(2018年版)》编纂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6.2万元,《元江年鉴》由元江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史志编纂办公室承办,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辖内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编纂。元江县自1994年开始编辑出版《元江年鉴》,主要反映上年度元江县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进展,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态势。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概况、党政机关、军事、法治、经济、教科文卫体、社会、附录10个部类。存在问题:《元江年鉴(2018年版)》编纂出版工作已12月完成,但由于财政困难,2018年内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2019年才支付出版经费,《元江年鉴(2019年版)》已完成出版经费未拨付到位,下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出版经费能按年度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二《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年卷)》编纂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6.3万元,《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由中共元江县委主办,县委办公室、县史志办公室合编,全书近100万字,大16开硬壳精装本,全面记述中共元江县委执政实践,总结执政经验,研究执政规律,为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决策服务。存在问题:《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年卷)》编纂出版工作已12月完成,但由于财政困难,2018年内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2019年才支付出版经费,《中共元江县委执政纪要(2018年卷)》已完成出版经费未拨付到位,下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出版经费能按年度及时拨付到位。 3.项目三《元江县志(1978-2005)》编纂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18年,省、市政府相继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要求《元江县志(1978-2005)》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开出版。元江县二轮修志工作滞后和严峻形势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2018年7月,元江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研究会,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编纂《元江县志》(1978~2005)有关事项,会议同意第二轮《元江县志》(1978-2005)编纂工作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拟同意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第二轮《元江县志》(1978-2005)编纂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编纂总费用30万元,并另行安排县史志办10万元相关工作经费。2019年6月26日,提前实现《元江县志》(1978-2005)初稿合成,11月29日,召开《元江县志(1978-2005)》审稿会。存在问题:该项目资金虽然2018年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安排,但由于财政困难,一直没有下拨,2019年8月下拨后,由于财政一直没有开账同意支付,因此2019年内仅支付0.02万元,有大部分工作产生费用未能支付,加之该项工作一直要延续到2020年结束,下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资金能及时拨付到位。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共3个,3个项目均为史志书籍编纂出版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12.52万元,均为10万元以下项目。县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史工作“一突出、两跟进”和地方志工作“两全目标”的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4类,一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书籍出版册数);二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资政、存史、育人的社会效益);三是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书籍是否按年度出版);四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书籍使用人员的满意度)。2019年,县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项目绩效各项指标,3个项目评价得分均为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3个项目绩效指标得分均为满分。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改进问题、找出差距,进行提升,更好为下一年的绩效指标设定做准备。并依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8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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