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元江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5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6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3名,设主任(院长)1名,副主任(副院长)2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计生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承担辖区内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 2.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听力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出生缺陷监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等工作。 3.开展生理产科住院,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不孕不育、生殖道感染防治、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等工作。 4.做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政策、妇女、儿童保健、孕产期保健知识、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婚前卫生及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5.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6.负责县、乡、村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技能知识培训、考核等工作。 7.深入乡、村级督导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实施、台账登统管理及生殖健康检查保健工作。 8.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各种证明。 9.负责辖区内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信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0.完成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 坚持“三会一课”、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网络平台,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县委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强国》、征订《人民日报》、《党课》、《求实》、《中国纪律监察》、《云岭先锋》等党报、党刊供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有效提高了我院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推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投身改革、支持改革、勇于改革。 根据元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卫生,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组织支部党员、职工到社区、网格化责任区进行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共360次,2520人次。 2.加强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保健环境 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元江县妇幼院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传达学习市、县“四风”方面典型、违返中央八项规定、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等警示教育专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大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宣传教育,单位内部无邪教、无黄赌毒事件发生。 按《省、市、县级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 “专项行动”。自专项整治以来,共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职工动员会议4次,动员人数58人;党政领导班子分片包干动员1次,58人;重点科室动员3次,52人;重点人员动员3次,49人。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1)为切实加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成立了元江县妇幼保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公示相关部门举报电话,设立专项举报箱,积极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和开展相关知识测试,参加测试职工47人。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院未发现职工涉黑、涉恶、医闹、黄、赌、毒现象。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规定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仔细查看本院药房、实验室、消防通道、消防栓、配电房、水泵房、仓库等设施、设备、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组织全院职工于2019年6月21日,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开展2019年“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共有职工总数47人,参加竞赛活动46人,参赛率达97.87% 6月26日在本院内,组织全院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由你开始》消防安全专题知识讲座,火灾应急预案疏散演练活动,参加人数34人,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应急疏散实地演练,增强职工对小火的灭火技能,提高了全院职工应急疏散患者、逃生本领。 9月11日晚,邀情元江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马平丽到我院讲解:题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等知识,让广大职工认识地震、地震活动及灾害、地震灾害预防。 (3)9月23日,组织全院职工开展院前急救、参加强化应急救护相关知识培训,邀情元江县中医医院李和旗老师现场,进行指导模拟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搬运、气道梗塞急救法、断肢处理、毒蛇咬伤和溺水九大块,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医护人员的应急救护技能,做好危急关头时的生命守护者。 4.加强基层督导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市、县下达的工作指标任务,与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签订了《2019年度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每季度一次对基层工作的考核督导、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年内下乡督导663人次,共计994天,做到工作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5.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举办产、儿科适宜技术,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妇幼包、孕产妇健康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国家孕前优生检测项目概况、要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相关知识班6期,培训天数6天,培训县、乡、村三级业务人员达199人次。 参加省级培训21人次,天数49天;参加市级培训34人次,天数35天。 选派全科医生1人在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学习培训2年;妇产科医生1人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半年;儿科医生1人到玉溪市儿童医院进修学习;护士1人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3个月。 根据“百名讲师上讲台”、“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工作要求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加强全中院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服务技能,每半月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培训,共培训职工23期,参加人数达920人次。 6.充分利用各种节日,采取灵活多样的宣教形式,继续加大国家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编辑工作简讯50篇,开展6次职工文体活动,参加县级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11次,发放宣传资料19650份,对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7次,更换宣传栏45块,制作妇幼保健和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健康宣传资料10种,共5万份,下发到10家卫生院1万份,拥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44种,利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健康教育知识视频累计2527小时,门诊健康咨询人数达32388人, 2019年门诊、住院病人及家属健康知晓率达83.75%,健康行为率达82.56%,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培训5次,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91人,推送文章36篇,线上孕妇学校累计关注人数595人,累计学习6790人次,线上育儿知识累计关注人数678人,总学习课程3248次,设立控烟巡查员,每天最少一次医院内巡查控烟,并做好控烟巡查记录,开展职工控烟培训,全员参与控烟。 7.认真履行好公共卫生职责,实施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 认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抓实抓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等工作,以抓实抓好孕产妇健康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孕前优生检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各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的发放随访等工作。 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4%,(下达指标99%); (2)新生儿疾病筛查达90.97%(下达指标90%); (3)听力筛查达97.43%(下达指标94%); (4)产前筛查率达68.63%(下达指标 60 %) (5)婚前医学检率达92.34%(下达指标88%); (6)孕产妇死亡率为0(指标控制在16/10万以下); (7)婴儿死亡率达3.59‰(下达指标控制在5.5‰以内); (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5.13‰(下达指标控制7‰以内); (9)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任务数2732例,实际完成2736人,完成率达100.15%;乳腺筛查任务数 2000例,实际完成2005人,完成率达100.25 %;妇女病查治任务指标80%,实际完成81.11%。 (10)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0对,完成率达100.00%(指标740对);免费发放叶酸1352人(指标1040人); (11)完成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1.43%(下达指标91%); (12)完成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7.41% (下达指标90%); (13)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95%(下达指标85%)。 (14)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6人,抢救成功6人,抢救成100%;贫困孕产妇救助1人,救助金额160,000元。 (15)出生缺陷监测:发生50例,出生缺陷率达217.86/万; (16)计划生育药具有专兼职人员2人负责管理,药具管理工作机构健全,仓库管理规范,药具账物相符,账表、卡册内容完整。避孕节育、优生知识知晓率达98.0 %(指标≥95%) (17)0-6岁儿童眼保健工作:2019年实有儿童15044人,实际完成儿童电子建档13921人,完成电子建档率92.54%(指标≥90%)。 (18)积极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筛查工作,目前已完成 地中海贫血筛查14对,完成地贫基因诊断3对。 8.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完成情况 (1)婚检人群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完成情况 婚姻登记人群HIV抗体检测:任务指标2300人份,实际完成2362人,任务完成率102.7%;婚前保健人群HIV、梅毒咨询及检测均为2362人,检测及咨询率均为100%(指标95%),其中检出HIV阳性2人,阳性率为0.09%;检出梅毒阳性3例,阳性率为0.13%; (2)孕产妇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完成情况 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任务指标2100人份,实际完成孕产妇检测2378人,任务完成率达113.24%;其中检出HIV阳性11人,阳性检出率0.46%;检出梅毒感染孕产妇22人,阳性检出率达0.93%,检出乙肝感染孕产妇82人,乙肝阳性检出率达3.45%。已分娩产妇2400人,已进行 HIV、梅毒和乙肝检测产妇数均为2400人,孕产妇HIV抗体检测覆盖率为100%;所有产妇的首次三病检测时期统计情况:孕期检测2391人,孕期检测率达99.63%(任务指标≥95%);孕早期检测1719人,孕产妇早期检测率达71.63%(任务指标≥85%);仅产时检测9人,仅产时检测率达0.37%; (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 年内共管理HIV感染孕产妇16例;目前已分娩或人工终止妊娠的有14例,尚未分娩正在接受药物阻断2例;管理HIV阳性母亲所生儿童16人,其中满12个月或18个月结案的儿童有5人,已结案的5列儿童HIV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儿童HIV抗检测率为100%,HIV母婴传播率为0.00%(任务指标:≤ 2%)。 (4)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 管理梅毒感染孕产妇30人,目前已分娩或人工终止妊娠的有26例,转介到省外的孕妇有1例,尚未分娩正在接受抗梅毒治疗随访的有3例。已在我县分娩11例梅毒感染产妇中,接受药物治疗产妇11例,梅毒感染产妇治疗率达100%(指标100%),规范治疗11人,梅毒感染产妇规范治疗率100%(指标100%)。应治疗梅毒暴露儿童6例,规范治疗6例,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治疗率为100%;管理梅毒暴露儿童24人.目前已转介到红河县随访管理的有2人,在管8人,已结案14人,结案的14人都排除梅毒感染,梅毒母婴传播率为0.00%(指标:≤15/10万活产) (5)乙肝感染孕产妇母婴阻断情况 共有乙肝感染产妇82人,乙肝感染产妇所娩活产儿82人都已及时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暴露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率为100%(指标100%);共随访2018年度乙肝暴露儿童93人,随访的93例乙肝暴露儿童中,无乙肝感染,乙肝母婴传播率为0.00%。 (6)HIV自愿咨询检测及PITC检测情况 我院完成HIV自愿咨询检测40人;完成就诊人群PITC检测6335人;新发现HIV感染3人。 9.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要求,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补发工作;并及时收集数据按时上报相关报表。2019年全县共为机构内出生婴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2400张、换发54张、补发44张;为机构外出生婴儿首次签发12张,废证2张,废证率0.17%;2019年未发生遗失、被盗出生医学证明的案件,亦未发生违规发放情况 10.院内诊疗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爱婴医院的标准,严格执行“双十措施”,加强医护人员母乳喂养知识培训、考试。深入社区、乡镇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保持爱婴医院称号。 门诊人次达47699人次,其中儿科30318人次、妇产科14412人次;住院341人,妇产科337人,其中:妇科337人次、产科4人次;业务收入3,906,843.09元;发生医疗纠纷一次,经玉溪市医学会专家鉴定,我院无责任,全年未出现医疗事故,也无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情况。 全院有职工58人,其中编内50人,编外8人;大学24人、大专30人,高中及以下3人;高级职称14人、中级6人,初级34人、后勤4人。(注:执业医师22人、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14人) 全院2019年应出勤天数11954 天,实际出勤天数12424天。 11、加强内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节假日公车报备、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制度,本年度按照《元江县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2019年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4件;未出现公款外出考察学习、公车私用情况,也无中心领导干部、职工被县纪委约谈情况。 积极做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围绕着脱贫攻坚健康惠民政策,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健康扶贫总体要求、脱贫攻坚695指标、“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等相关政策知识学习。 12、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健康扶贫惠民政策,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 为落实好健康扶贫工作,认真履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职责,帮助结对帮扶对象实现脱贫, 10月13日,元江县妇幼保健院与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一同到扶贫联系点因远镇都贵村委会哈浦村、都贵下寨开展健康扶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革命传统教育暨健康中国行、健康促进县、政协委员义诊活动。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共义诊98人,健康咨询人数106人,发放药品1,000元,发放15种宣传资料共1500份,手提袋150个,避孕膜200盒,安全套2000只,叶酸6瓶。 11月07日、11月09日,分别到“挂包班”扶贫联系点因远镇都贵村委会大归池下寨、于家、困远安定、小班碧组开展挂钩联系户回访活动,参加人数6人,走访慰问14户,送给帮扶户油、大米、糖共计价值2,200元。 工作亮点、获奖情况 2019年我县无孕产妇死亡发生。 2019年4月,在完成市级下达的2018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成绩突出,被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授予二等奖; 2019年4月,我院参加元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健康促进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城市基层党建+人居环境”庆“五一”知识竞赛,被中共元江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卫健局授予二等奖; 为提高职工政治站位、业务知识水平,坚持每月2次学习培训,共23期,参加人数达92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03万元,占总收入的63.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90.68万元,占总收入的35.5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30万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的收入合计1,197.94万元对比减少99.93万元,降低8.34%。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24.11万元对比减少29.08万元,降低4.02%;与上年事业收入366.67万元对比增加24.01万元,增长6.55%;与上年的其他收入107.16万元对比减少94.86万元,降低88.5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只拨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与2018年对比,减少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二是卫健局拨付专项资金大幅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40万元,占总支出的90.34%;项目支出115.63万元,占总支出的9.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1,259.73万元对比减少62.69万元,降低4.98%。其中:与上年基本支出1,071.08万元对比,增加10.32万元,增长0.96%;与上年项目支出188.65万元对比,减少73.02万元,降低38.71%。主要原因:2019年房屋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1.4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92%。与上年基本工资福利支出653.64万元对比,减少8.28万元,降低1.27%,与上年基本持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08%。与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7.44万元对比,增加18.6万元,增长4.45%,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医疗设备购置较多,金额较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3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65元对比,减少73.02万元,降低38.7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比2018年度支出减少30.69万元、计划生育手术间免费比2018年度支出减少37.27万元。2019年度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35.65万元。举办产、儿科适宜技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妇幼包、孕产妇健康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国家孕前优生检测项目概况、要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相关知识班6期,培训天数6天,培训县、乡、村三级业务人员达199人次;编辑工作简讯50篇,开展6次职工文体活动,参加县级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11次,发放宣传资料19650份,对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7次,更换宣传栏45块,制作妇幼保健和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健康宣传资料10种,共5万份,下发到10家卫生院1万份,拥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44种,利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健康教育知识视频累计2527小时,门诊健康咨询人数达32388人, 2019年门诊、住院病人及家属健康知晓率达83.75%,健康行为率达82.56%,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培训5次,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91人,推送文章36篇,线上孕妇学校累计关注人数595人,累计学习6790人次,线上育儿知识累计关注人数678人,总学习课程3248次。 2.农村“两癌”中央补助经费支出6.35万元。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任务数2732例,实际完成2736人,完成率达100.15%;乳腺筛查任务数 2000例,实际完成2005人,完成率达100.25 %;妇女病查治任务指标80%,实际完成81.11%。 3.孕前优生检查经费支出3.72万元。产前筛查率达68.63%(下达指标 60 %);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0对,完成率达100.00%(指标740对);免费发放叶酸1352人(指标1040人)。 4.出生缺陷工作经费支出15.95万元。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达90.97%(下达指标90%);听力筛查达97.43%(下达指标94%); 5.艾滋病经费支出33.14万元。婚姻登记人群HIV抗体检测:任务指标2300人份,实际完成2362人,任务完成率102.7%;婚前保健人群HIV、梅毒咨询及检测均为2362人,检测及咨询率均为100%(指标95%),其中检出HIV阳性2人,阳性率为0.09%;检出梅毒阳性3例,阳性率为0.13%; 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任务指标2100人份,实际完成孕产妇检测2378人,任务完成率达113.24%;其中检出HIV阳性11人,阳性检出率0.46%;检出梅毒感染孕产妇22人,阳性检出率达0.93%,检出乙肝感染孕产妇82人,乙肝阳性检出率达3.45%。已分娩产妇2400人,已进行 HIV、梅毒和乙肝检测产妇数均为2400人,孕产妇HIV抗体检测覆盖率为100%;所有产妇的首次三病检测时期统计情况:孕期检测2391人,孕期检测率达99.63%(任务指标≥95%);孕早期检测1719人,孕产妇早期检测率达71.63%(任务指标≥85%);仅产时检测9人,仅产时检测率达0.37%; 年内共管理HIV感染孕产妇16例;目前已分娩或人工终止妊娠的有14例,尚未分娩正在接受药物阻断2例;管理HIV阳性母亲所生儿童16人,其中满12个月或18个月结案的儿童有5人,已结案的5列儿童HIV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儿童HIV抗检测率为100%,HIV母婴传播率为0.00%(任务指标:≤ 2%) 管理梅毒感染孕产妇30人,目前已分娩或人工终止妊娠的有26例,转介到省外的孕妇有1例,尚未分娩正在接受抗梅毒治疗随访的有3例。已在我县分娩11例梅毒感染产妇中,接受药物治疗产妇11例,梅毒感染产妇治疗率达100%(指标100%),规范治疗11人,梅毒感染产妇规范治疗率100%(指标100%)。应治疗梅毒暴露儿童6例,规范治疗6例,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治疗率为100%;管理梅毒暴露儿童24人.目前已转介到红河县随访管理的有2人,在管8人,已结案14人,结案的14人都排除梅毒感染,梅毒母婴传播率为0.00%(指标:≤15/10万活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6%。与上年支出724.11万元对比减少29.08万元,降低4.0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拨款减少,2019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84.67万元、商品服务和设备采购支出14.0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5.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33.8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支出53.4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支出3.1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2.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8万元,增长3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34.01%。2019年外县妇幼机构来考察次数增多,省级、市级督导项目增多,公务接待费接待次数及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妇幼保健院“三病”督导,中期、年度考核等公务接待;接待峨山、新平、澄江等妇幼保健院工作交流交流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889.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89万元,固定资产346.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58.56万元,无形资产201.28万元,其他资产346.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1,535.8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4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50.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37.1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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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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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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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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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1889.45 | 382.89 | 34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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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72 |
| 958.56 | 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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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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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了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2019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因财政的压力大,影响了预算的正常进行和资金的正常调度,希望往后县委县政府及财政能给予解决这一问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元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各项任务指标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过程未发现未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在工作实施中,发现不合规行为,达到了年度绩效目标。项目1和项目2都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1)孕妇产前筛查率:产前筛查率达68.63%,下达指标为 60 %,完成100%。 (2)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95%,下达指标为85%,完成100%。 (3)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完成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1.43%,下达为指标91%。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完成率:元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设定的各项目任务指标完成率达10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全年对门急诊人员调查中心服务满意度183人次,满意度达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中心主要从计划、实施、效果三方面进行管理,对实施项目设定目标,明确目标人群,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实施中对服务对象积极掌握其基本信息,按要求进行诊断;实施后看是否达到所涉的目标,查找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事项,进一步改进完善。 (五)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根据不同项目所得绩效来总结本部门绩效评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固定资产原值726.43万元,累计折旧379.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6.72万元;无形资产为单独计价入账的医疗慈善用地款,不摊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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