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3200200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4.负责全县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源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水保与政策法规股、河(湖)长制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元江县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2.元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3.元江县河道管理所; 4.元江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4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元江县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元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元江县河道管理所、元江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扎实做好方案预案修订、物资队伍准备、汛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强化水库、河流、水电站、山洪灾害防御和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部位安全度汛。加强水源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合理调度用水,尤其做好以县城、集镇为重点的全县供用水风险排查,算清水账,认真做好保冬春用水方案、应急措施。加大库坝安全增蓄和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号召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早蓄水、多蓄水、蓄好水,做到能蓄尽蓄、应蓄尽蓄,切实抓好科学蓄水工作。 2.全力抓好涉水项目前期工作。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工作,明确“十五五”规划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方向及工作需求,牢固树立“抓前期就是抓开工、抓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紧盯重点水源工程、灌区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程,多渠道筹集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元江水利枢纽工程、清水河水库、孟禹水库、铜厂冲水库、螳螂河治理工程、南溪河治理工程、元江-红河元江县城段治理工程(左岸防洪堤)等项目前期工作。 3.全面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滚动机制,坚持“两手发力”,抢抓国债资金支持政策机遇,做好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申报工作,采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央企省企合作、县属国有企业参与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力争城乡供水一体化尽快开工建设,争取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西拉河水库除险加固2件国债项目按时完工,做好国债资金使用管理。 4.深化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以县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为重点,以做强市场主体为落脚地,加快已建成项目植入水价改革机制,以甘庄片区农业水价改革为试点,向甘庄街道红新社区、曼来镇农场田社区等水利基础条件好、产业带动强、群众支持度高的区域推开,加快推进完成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推动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水权分配及水权交易等机制尽快落地。 5.深入推进河长制。一是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充分发挥好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职能,服务好县级河长开展巡河检查工作,指导好乡级河长履职尽责,督促好村级河长常态化巡河。二是巩固优化水环境。强化河库管理,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辖区内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完成绿美河库建设目标。推进绿美河库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025年度绿美河库建设任务指标。 6.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档升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饮工程作为水利事业的首要任务来抓,实现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平稳运行。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农村供水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服务能力和质量。 7.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长短衔接防止反弹、点面结合实现联动,结合元江实际,对照元江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坚定不移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一是突出抓好水资源节约管理监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刚性约束,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工作。二是抓实水土保持监管及生态修复。切实发挥好水土保持委员会牵头作用,按照《元江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清单》明确的责任,组织好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合理安排各行业综合治理,争取元江县石头寨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落地实施,同时,严格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三是抓好水利工程监管。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逐库明确责任人、落实重点环节工作,确保“三个责任人”有名有实;落实好质量主体责任体系,适时对在建重点水源工程进行隐患大排查,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四是持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坚持“加强行业管理,严打非法采砂”双管齐下,强化动态监管和现场监管,积极落实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盗采行为,督促指导元江县盛元工贸有限公司切实履行采砂现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巩固近年来河道采砂整治成果,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 8.加强水利系统自身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化水利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全面加强水利系统干部建设,以“传帮带”工作机制,促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18,239.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18,239.7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4年12,926,192.51元增加4,492,047.26元,增长34.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12,846,192.51元增加4,932,047.26元,增长38.39%,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80,000.00元,减少8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水利项目工程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418,239.77元,其中:本年收入17,418,239.7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18,239.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4年12,926,192.51元增加4,492,047.26元,增长34.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12,846,192.51元增加4,932,047.26元,增长38.39%,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80,000.00元,减少8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水利项目工程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18,239.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18,239.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2,539.77元,与上年对比上年12,032,520.51元减少879,980.74元,下降7.31%,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央、省、市、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265,700.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893,672.00元增加5,372,028.00元,增长601.12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水利项目工程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2,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5,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3,651.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65,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8,739.0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8,592.6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417.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130301行政运行1,583,454.80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2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元江县陆家店水库工程建设1,500,000.00元、2023年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资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元、元江县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840,000.00元、元江县坡垤谷芒果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助资金400,000.00元等项目支出。 2130310水土保持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县白谷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支出。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7,241,696.35元,主要用于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30314防汛26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项目支出。 2130315抗旱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旱灾害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40,58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00.00元,下降5.65%,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按相关规定只减不增。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00.00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费用支出,按相关规定只减不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江县水利局2025年预算重点项目12个,其中水利局本级10个(工程项目8个、社会福利和救助2个)、下属单位水利灌区管理局2个(均为社会福利和救助项目),年度预算资金6,589,917.00元。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如下: 1.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根据玉财农〔2023〕2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过对元江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处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确保水库下游4.70万亩耕地的灌溉供水,同时对下游5.98万亩耕地和11.3万人得到保护。本年度预算资金500,0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4个,即数量指标完成12处水库维修养护,质量指标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达到100.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时效指标截至2025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00%;效益指标3个,即社会效益指标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17万人次,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达到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100.00%以上。 2.元江县坡垤谷芒果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洼垤乡坡垤谷芒果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配套建设首部工程、输水工程、配水工程和田间工程等,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年度预算资金400,0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3个,即数量指标扶持农业企业1户,质量指标已完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00%,时效指标资金支付及时率100.00%;效益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改善灌溉面0.30万亩,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达到良性运行;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3.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根据玉财农(2020)206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完成11条(段)河流岸线划定,111块岸线界桩或公示牌设置,325.95公里岸线划定及河湖制图。2025年度预算500,000.00元,用于支付完工工程款。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4个,即数量指标完成河流岸线划定数量11条、完成岸线界桩或公示牌设置数量111块、完成岸线划定及河湖制图数量325.95公里,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00%;效益指标3个,社会效益杜绝规模以上河湖应管理范围边界不清晰而新增的侵占河湖、破坏河湖问题达100.00%,生态效益指标划定范围后对河湖生态影响显著,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实施项目达到良性运行;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4.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对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实施内容自动监测站、信息通讯租赁、监测预警平台等各项设施,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疏散避险、组织抢险等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安全。年度预算资金260,0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7个,即数量指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县数1个、补充雨量站2个、维护自动监测站48个,质量指标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00%、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时效指标截至2025年底,投资完成比例100.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49万人,可持续影响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2023年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资金,元江县陆家店水库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由于项目资金不到位,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年度主要完成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8家,完成竣工工程移交工,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发挥工程设计效益;同时妥善解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年度预算资金1,500,0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3个,即数量指标完成支付施工单位数量8家,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00%,时效指标底前完成支付比例100.00%;效益指标7个,经济效益新增库容0.1495万立方、年供水量0.1967万立方,社会效益实现水库区农田灌溉面积7,262.00亩、水库区服务饮水人口2,462人、水库区覆盖服务牲畜饮水2,006头,可持续影响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6.元江县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根据云水规计〔2018〕99号《云南省水利厅对元江县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复总投资23,939,400.00元,实现治理河道8.93公里、保护人口0.16万人、保护农田0.85万亩。2025年度预算840,000.00元,用于支付完工工程建设款。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2个,即数量指标完成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2家,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00%;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受益群众0.16万人,生态效益保护农田0.85万亩;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0.00%以上。 7.元江县水利局防汛抗旱补助经费,开展全县水旱灾害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库塘蓄调水以及水旱防御机构运行保障等,根据灾情及水旱灾害防御统筹工作,安排分配防汛抗旱救灾资金。本年预算资金500,0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2个,即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00%,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完成率(12月底以前)100.00%;效益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保障抗旱供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旱区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8.白谷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根据玉财农(2023)23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预算的通知》,批复总投资8,000,000.00元,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87平方公里,采取坡改梯、经果林、水保林、封育治理、保土耕作等措施。2025年度预算1,500,000.00元,用于支付完工工程建设款。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8个,即数量指标坡改梯面积2.20公顷、保土耕作面积488.81公顷、新建蓄水池16个,质量指标截至2025年年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00%、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时效指标截至2025年底投资完成比例80.00%、截至2025年底投资完成比例100.00%;效益指标3个,生态效益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87平方公里,可持续影响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 9.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根据玉民发(2024)9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解决6人生活救助。年度预算资金55,7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3个,即数量指标资金兑付人员数6人,质量指标资金兑付率达98.00%以上,时效指标资金兑付及时性达98.00%以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解决生活补助6人;满意度指标,获补助对象满意度98.00%以上。 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025年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210,000.00元。设定主要绩效目标:产出指标3个,即数量指标获补对象数量4人,质量指标获补对象数准确率100.00%;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生活状况改善、生活生产能力提高;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员满意度95.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 水资源管理:是指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技术、教育手段,依据水资源自然循环规律和综合承载能力,对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与防治水害等涉水行为进行调整、规范之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6,108.40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350,436.24元减少44,255.84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退休2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本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25,3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会议费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21,128.40元,福利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00.00元,租车费8,880.00元,其他交通费88,8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资产总额51,214,417.93元,其中,流动资产40,007,908.15元,固定资产208,225.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0.00元,其他资产10,997,284.5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78,104.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994.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3200200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本级)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白谷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docx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3年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项目.docx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元江县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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