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水利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 号)精神,明确了元江县水利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职责。元江县水利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元江县水利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水保与政策法规股(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股。 元江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4.负责全县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源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县水利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股室 5 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水保与政策法规股、河(湖)长制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股等 5 个股室)及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元江县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元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元江县河道管理所、元江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等 4 个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县水利局将继续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和总思路,全力做好元江县水利发展各项工作。通过加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不断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全县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坚持规划引领,抓好前期工作谋划和重点水利项目建设。一是以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规划和“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抓好孟禹水库、铜厂冲水库和新元大型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和完工项目收尾工作,加快在建工程陆家店水库、车垤河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同时,做好鲁布水库、团山水库、咪哩地表失水补给水源工程等5件完工项目的扫尾和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开工建设寒及冲水库、那诺一库扩建、南泗冲水库、阿乃引水工程等5件新建重点工程,逐步补齐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短板。 2.坚持民生保障,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和供水管理调度。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2021年计划实施农场田村委会、它吉克村委会和那诺集镇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0件,受益1500户5000人以上,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1000万元以上。二是健全农村供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元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好农村饮水水费收缴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实现2021年全县525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取率达到100%的目标,形成集“收取水费、维修养护、运行管理”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抓好水资源供水调度工作,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算清水账,强化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对2020年底全县6607万方的蓄水总量进行科学合理调度,做好城乡生活生产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保障。 3.坚持防灾减灾,抓好库塘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做好库塘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48座水库和125座坝塘的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继续落实库塘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制度和强化岗位职责,筹集资金做好库塘维修养护,做好蓄水、泄水计划,确保库塘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二是做好防汛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健全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建设,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库塘安全度汛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抗旱工作。针对当前库塘蓄水不足及旱季供水保障形势严峻的情况,适时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积极主动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量和进行精准调度,做好抗旱应急措施和实施抗旱应急工程,全力抓好2021年的抗旱保供水工作。 4.坚持生态保护,抓好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一是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准备市对县考核工作的同时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完成市级下达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二是加强节水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日,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知识,普及水法律法规,提升全民节水意识,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三是扎实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交接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四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维护水事活动的正常秩序和水工程的安全。 5.坚持综合整治,抓好河道管理执法和河长制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格按照《元江县河道采砂规划》开展河道采砂工作,积极探索河道采砂清淤统一经营模式,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二是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石)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河道非法采砂(石)及砂(石)加工专项整治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石)等河道内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河道生态。三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河长”清河行动,进一步加强河库渠塘管理监督,持续打好河库渠塘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坚决清理河库渠塘管理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违规乱占、违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四是开展河湖管理范围确权工作,完成规模以下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1.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收入13.03万元,上年结转无。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1,125.36万元对比增加1,838.89万元,增加 163.4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中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51.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1.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1.23万元(本级财力2,951.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125.36万元对比增加1,825.87万元,增加 162.2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中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4.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5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2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7.87万元,增加6.03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出1,75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708万元,增加 3416 %,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支出中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3.44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10.2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8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44万 元; 2.卫生健康支出 91.06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费9.23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费 41.40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40.43万元。 3.农林水支出 2,642.9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 168.47万元,用于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2)水利工程建设 1,708.00万元,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 716.44万元,用于水利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的支出; (5)防汛 50万元,用于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资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3.79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99.94万元; (2)购房补贴3.8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水利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6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下降5.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水利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水利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下降1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41人次,减少变化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水利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6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县水利局2021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不含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8.00 万元,分别是: (一)项目名称:元江县水利局防汛抗旱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部门职能职责配置及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元江县水利局防汛抗旱补助经费50万元,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机构正常运行,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统筹部署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城乡居民用水安全,依据灾害情况合理分配年度预算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按时完成率≥100%、项目支出概(预)算控制率、水旱灾害解困人口覆盖率≥95%;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城乡用水安全21.15万人、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二)项目名称:2018年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中央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1年度县级预算计划投入60万元,工作目标完成扫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完成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60万元。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质量指标设计变更率控制为0、事故发生率≤3%、计划开工及完工率达100%、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2936.94万元(批复概算内);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工程使用年限达到设计标准、受益人群覆盖率达100%、设计功能实现率达100%;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三)项目名称:元江县车垤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的通知》(玉财农﹝2018﹞260号),本年度安排预算拨款140万元。完成山洪沟治理段长 1.21 公里,新建堤防 2.304 公里,护坡 0.05 公里,加高 0.02 公里,年度完成投资450万元,保护山洪影响区涉及的因远镇安定村委会 1个村民小组 1517 人,1433 亩农田。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工程验收合格率、截至2021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100%,治理山洪沟数1个,成本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已建工程可实现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保护耕地面积1433亩,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517人;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度≥90%。 (四)项目名称:鲁布水库工程基金投资收益支付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鲁布水库项目)》(协议编号:滇20151033001)协议,2021年度计划完成支付借款利息27万元,确保鲁布水库工程后期顺利完工。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借款利息支付及时率达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建成一座库总库容1218.1万方的中型水库,年供水1350.4万方,实现新增灌溉面积2.65万亩,供水人口0.9422万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项目名称:鲁布水库工程建设贷款偿还本付息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改委关于元江县鲁布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云水规计﹝2015﹞8号)及《元江县鲁布水库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建成总库容1218.1万立方水库一座,主任务是农业灌溉、人畜饮水和工业用水,建设内容大坝、溢洪道、输水高低洞及灌溉渠工程。2021年度预算支付工程建设贷款本息1039万元。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借款利息支付及是率≥95%、兑现准确率≥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年供水1350.4万方,实现新增灌溉面积2.65万亩,供水人口0.9422万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六)项目名称:小拉史水库工程建设贷款偿还本息专项资金。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水利局 玉溪市发改委关于元江县小拉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建管﹝2014﹞30号)及《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小拉史水库项目)》(编号:53042801-2017<元江>字0004号),2021年度预算安排工程投资借款偿还贷款本息支付44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座库总库容198万方的小型水库,总供水302.4万方,保证灌溉面积6972亩,供水人口7907人。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借款利息支付及是率≥95%、兑现准确率≥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新建一座库总库容198万方的小型水库,总供水量302.4万方,保证灌溉面积6972亩,供水人口7907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满意度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 水资源管理是指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技术、教育手段,依据水资源自然循环规律和综合承载能力,对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与防治水害等涉水行为进行调整、规范之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水利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83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1.10万元,增加1.10 %,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 2.02万元,差旅费增加 2.95万元,劳务费增加 12 万元,工会经费增加 2.12万元,福利费增加 2.4万元,具体如下: 办公费 27.04万元,与上年对比,办公费增加 2.02万元、咨询费 1.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水费0.24万元,与上年对比,水费减少 0.21万元、电费 4.1万元,与上年对比,电费减少 0.3万元、邮电费 2.52万元,与上年对比,邮电费减少 0.24万元、差旅费1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差旅费增加 2.95万元、维修(护)费 0.8 万元,与上年对比,维修(护)费减少 0.7万元、会议费 1万元,与上年对比,会议费减少 0.5万元、培训费 1.6万元,与上年对比,培训费减少 1.90万元、公务接待费 6.08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减少 1.12 万元、劳务费 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劳务费减少3.6万元、工会经费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工会经费增加 2.12万元、福利费 2.4万元,与上年对比,福利费增 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6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交通费 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其他交通费增加 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与上年对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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