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32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元江县水利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元江县水利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水保与政策法规股(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股。 元江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投资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9年全县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29亿元;向上争取水利建设资金6622.94万元;全县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65km²,完成任务的102.1%;完成水资源费征收321.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60.75%;完成11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1万人。 2.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团山水库、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本年目标任务是完成投资322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甘庄街道瓦窑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县至今已完成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0座;清水河电站项目于2019年12月3并网投产生产运行,瓦纳河、龙洞二座水电站已完成技改安装、调试,工程已全部完工。 3.全力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齐抓共管,专项行动见成效。二是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全力抓好抗旱减灾及备汛工作;全县目前已投入抗旱人数6.08万人,抗旱机动设备1674台套,大小机动运水车辆13786辆,抗旱投入资金3484万元,抗旱用电0.46万度,抗旱用油118.25吨,抗旱浇灌面积6.47万亩,累计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人口3.83万人、大牲畜3.46万头。 5.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有效。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牢牢把握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圆满完成2019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功能区保护力度;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狠抓河道管理,2019年共清理河道15条102公里,整治面积218.9万平方米,清理垃圾及河面漂浮物56吨,拆除河道内违法搭建构筑物156平方米,铲除河道内非法栽种高杆作物4次,整治非法种植面积2882平方米,确保了河道行洪、泄洪畅通。 6.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全力推进元江县红河谷热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快推进那诺一库扩建、寒及冲和西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7.安全生产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强化。全县水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河道日常巡查92次,对21个采砂点进行了现场核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8.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元江县33个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规划上报了元江县2个贫困乡镇33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总人口30%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项目共规划294件,受益9个乡镇街道47个村委会331个自然村,其中,被列入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有245件。同时,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 9.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2019年,在四项制度信息发布系统上发布了重要事项公示17项、重点工作公示24项,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7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共召开23次会议,研究决定70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干部职工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防管理漏洞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台账“一本清”为抓手,规范组织生活,做精做强党建特色品牌,强化基层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廉洁建设; 10.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共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15件,水行政审批均按规定程序、承诺时限给予办理,水行政许可满意率和办结率均达100%,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其他事业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灌区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购买劳动服务人员 2 人。 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77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1.32万元,占总收入的97.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7.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2%。2019年收入比上年收入5,037.62万元增加1,740.7万元,增加34.55%,主要原因是:⑴水利工程项目增加,收入增加;⑵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3,178.94万元比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2,310.38万元,增加868.5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中含元江县水利灌区管理局2018年应付未付11-12月工资、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其他收入比上年收入204.23万元减少67.23万元,减少32.92%,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省、市水库、大沟维修养护资金未到位,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00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18万元,占总支出的48.81%;项目支出3,587.57万元,占总支出的5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5,020.49万元,增加2,440.85万元,增加28.36%,主要原因是:⑴水利工程项目增加,收入增加;⑵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中含元江县水利灌区管理局2018年应付未付11-12月工资、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0.19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2,601.89万元对比增加818.30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3,178.94万元比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2,310.38万元,增加868.5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中含元江县水利灌区管理局2018年应付未付11-12月工资、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87.57万元。与上年度支出2,418.10万元对比 ,项目支出增加1,169.47万元,增加48.36%,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4.7万元,其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28万元、南昏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388万元、山洪灾害防治43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1.7万元、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100万元、元江干流县城段治理工程60万元、鲁布水库工程水利工程10万元、县级配套工程资金4万元、水利局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2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1,051万元,其中:河长制专项经费40万元、团山水库项目100万元、咪哩乡地表失水补给水源抗旱应急工程项目374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资金537万元; 3.农林水支出:1,441.87万元,其中: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农村小型水利管理员经费19.44万元; (2)水利工程建设:2018年龙潭邓耳村西水沟建设工程30万元、甘庄街道集镇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55.20万元、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400万元、南掌水库水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工程10万元、2018年龙潭阿乃村鲁尼小组太阳能泵站工程30万元、2018年岗塘梁子沟防渗处理工程10万元、、南掌水库水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工程资金9.99万元; (3)水利前期工作:那诺一库扩建工程17.5万元、县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57万元; (4)防汛:咪哩地表失水补给水源抗旱应急工程350万元、因远镇乌龙水库径流沟水毁修复工程10万元、县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50万元、东峨大沟水毁工程修复资金1万元; (5)抗旱:2018年县级防汛经费1.4万元、罗垤村委会斋祖抗旱应急工程20万元、旧寨倒虹吸管滑坡修复工程12万元、沙浦村抗旱应急工程10万元、龙潭作吉抗旱应急工程40万元、邑慈碑村亚租垤1-3组抗旱应急工程20万元、都贵上寨和于家抗旱应急工程8万元、因远镇抗旱应急工程和抗旱设施设备购置20万元、抗旱应急拉水、水毁修复、应急设备维修90万元、、章巴东沟抗旱经费9.68万元、2019年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经费11.41万元; (6)农田水利:八条梁坝塘除险加固工程79.90万元、水塘3#坝塘除险加固工程16.56万元、东峨大沟修复经费33.26万元、元江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经费4.28万元; (7)其他水利支出:街子河、磨房河水库管护工作经费4.12万元、板桥水库办公设备经费0.6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0.9万元、磨房河、街子河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1万元、西拉河水库河长制管护经费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6%。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3.39万元对比增加1,407.93万元,增长29.13%。,原因是:⑴机构改革,原水利水电设计院、小水利帐户并入水利局统一核算;⑵水利工程项目增加,收入增加;⑶灌区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则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56.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73万元;项目支出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28万元、南昏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388万元、山洪灾害防治43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1.7万元、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100万元、元江干流县城段治理工程60万元、鲁布水库工程10万元、水利工程县级配套工程4万元、水利局加油站拆迁补偿款32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9万元、死亡抚恤10.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6.2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7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5%。主要用于河长制专项经费团40万元、山水库项目1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资金537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20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2,153.65万元(其中:行政人员人员经费112.94万元、行政人员日常公用经费40.71万元、事业人员人员经费1,830.02万元、事业人员日常公用经费169.98万元)、农村小型水利管理员经费19.44万元、南昏河南昏村段治理工程400.00万元、咪哩乡地表失水补给水源抗旱应急工程补助350万元、因远镇乌龙水库径流沟修复补助工程款10万元、乡镇(街道)县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50万元、罗垤村委会斋祖抗旱应急工程20万元、旧寨倒虹吸管滑坡修复工程12万元、沙浦村抗旱应急工程10万元、龙潭作吉抗旱应急工程40万元、邑慈碑村亚租垤1-3组抗旱应急工程20万元、都贵上寨和于家抗旱应急工程8万元、因远镇抗旱应急工程和抗旱设施设备购置20万元、抗旱应急拉水、水毁修复、应急设备维修9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的4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27.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四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五是水利灌区管理局因是差额定补的事业单位,年初预算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预算,年终结算时因财政无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万元,占81.62%;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占18.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及市级相关单位业务部门对防汛抗旱、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5万元,与上年58.07万元对比增加18.68万元,增长32.17%,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前期项目增加,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6,82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0.47万元,固定资产16,063.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41万元,无形资产9.9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64.8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37.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19.5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7.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县水利局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县水利局成立了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2019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因财政支出增长的压力,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部门预算的正常执行。希望县政府及财政能给予解决这一问题。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县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项目一县级防汛抗旱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完成洼垤乡、因远镇、咪哩乡、曼来镇、龙潭乡、羊街乡、那诺乡、甘庄街道等乡镇(街道)烤烟抗旱移栽保苗工作,共完成烤烟移栽56750亩,对以上8个乡镇(街道)55个村(社区)委员会327个村小组6596户烟农的烤烟抗旱移栽保苗起到明显效果。县级抗旱防汛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补助洼垤乡等8个乡镇(街道)烤烟抗旱移栽保苗拉、运水燃油及抽水电费补助,资金拨付率100%。受益群众满意度≥95%,绩效自评为优。 (2)项目二农村小型水利管理员补助资金绩效情况:项目根据玉财农[2019]20号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水利项目经费的通知,下达对各乡镇聘请的村委(社区)农村小型水利管理员补助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在宣传水利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水事违法行为,辖区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取得了成效,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81人的经费补助发放,共发放补助经费19.44万元,发放率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90%,绩效自评为优。 (3)项目三2019年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玉财农[2019]61号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经费的通知,完成洼垤乡斋祖、因远镇都贵和于家、曼来马地河小组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及旧寨倒虹吸管滑坡修复工程建设,补助因远镇、曼来镇、洼垤乡、龙潭乡、咪哩乡、羊街乡、那诺乡、红河街道、澧江街道、甘庄街道抗旱拉水、送水燃油费、抽水电费以及应急工程设施维修费。项目共完成支付抗旱资金补助130万元,支付率100%。项目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我县洼垤乡等10乡镇(街道办)干旱缺水地区的14355户、44274人及13521余头大牲畜饮用水及5184多亩耕地灌溉问题,减轻了因干旱造成的损失,受益群众较满意。绩效自评为优。 (4)项目四2019年第一批省级抗旱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根据玉财农〔2019〕101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抗旱资金的通知,完成龙潭乡作吉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和因远镇沙浦村、安定社区居民小组人饮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已按批复建设内容全部完工,解决因远镇安定社区安定居民小组、沙浦村民小组抗旱应人饮工程建和龙潭乡邑甲冲村委会作吉中、下寨小组等4个村(居)民小组共837户2422人及130头大牲畜饮用水问题。完成支付抗旱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因远镇安定、沙浦村小组人饮30万元、龙潭乡作吉中下寨人饮抗旱应急工程40万元,资金拨付率达100%,项目投资控制在计划投资单价内。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绩效自评为优。 (5)项目五2019年第二批中央和市级抗旱补助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是玉财农〔2019〕129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和市级抗旱资金的通知,该通知下达项目资金157万元,实施项目共14件。本年度财政预算下达20万元,实施1件抗旱应急人饮工程。完成洼垤乡邑慈碑村委会亚租垤1-3组抗旱应急工程建设1件,工程按批复项目全完工投入使,有效地解决了亚租垤1-3组233人饮困难问题,受益群众评价较好。绩效自评为优。 (6)项目六咪哩乡地表失水补给水源工程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该项目是玉财农〔2019〕200号关于下达咪哩乡地表失水补给水源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项目主要是解决因干旱自然灾害造成当地人畜饮水困难、地表失水、农作物受灾减产的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咪哩乡哈罗村委会6个村民小组745户3279人及2000余头大牲畜饮水及4763多亩农田灌溉,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优质充足的水源。完成资金拨付374万元,资金拨付率100%。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90%,绩效自评为优。 (7)项目七团山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是县级批准建设项目,在麻子寨西边修建小(二)型水库1座,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建设内容为拦河坝,溢洪道及输水洞工程等组成。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00万元,按预算渠道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工程建设借款本金,资金支付率100%。现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具备了蓄水功能,实现了工程设计效益。团山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90%。绩效自评为优。 (8)项目八南昏河南昏村段治工程项目绩效情况:此项目省级批复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由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各级财政配套完成。项目主要实施南昏河南昏村段治防理洪工程,现已按批复完成河道治理8.92公里,实现保护人口0.16万人,保护农田0.85万亩。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400万元,全部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整体绩效评价,受益群众满意≧90%,绩效自评为优。 (9)项目九2019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根据玉财农[2019]194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项目资金主要安排咪哩乡地表失水补给水源工程和乌龙水库径流沟修复补助工程。实施完成2件工程,项目通过初验工程质量合格,试运行良好。项目预算资金36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全部用于工程建设支出,其中:配套咪哩乡地表失水补给水源工程350万元、乌龙水库径流沟修复10万元。绩效自评为优。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19年共9个项目参与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合计1523.44万元,其中上级部门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373.44万元、县级财政预算150万元。项目计划基本已实现预期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137万元是由上级或下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其中: (一)玉水资财〔2019〕1号玉溪市万生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拨入水利局融资资金80万元; (二)〔其他资金〕元江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拨入水利局甘庄街道集镇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费用8万元; (三)水利局拨付灌区管理局玉财农〔2018〕154号2018年水价综合改革经费18万元; (四)水利局拨付灌区管理局玉水资财〔2019〕1号南掌水库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工程资金10万元; (五)水利局拨付灌区管理局元水发〔2019〕40号2019年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经费12万元; (六)水利局拨付灌区管理局元水发〔2019〕78号磨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隐患整治经费5万元; (七)县移民办拨付灌区管理局元水灌发〔2019〕31号磨房河和街子河水库库区维稳工作经费2万元; (八)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拨付灌区管理局西拉河水库河长制管护经费1万元; (九)县自来水厂拨付灌区管理局东峨大沟水毁工程修复经费1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议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32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19年决算公开202011231113248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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