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3201000 元江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组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兼顾和保障。 4.负责全县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拟定水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元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用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和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体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扩中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列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跨乡(镇)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水利科学技述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事有关涉处事务。 12.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元江县水利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 1.续建重点项目。鲁布水库、小拉史水库和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3件。一是鲁布水库,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6699万元,已完成临时施工用电、管理房、施工进场道路工程, 拦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及弃渣场正在按计划施工中。二是小拉史水库,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1072万元,水库枢纽主体工程于2015年12月6日开工建设,进场道路、管理房建盖、枢纽工程导流输水隧洞及拦河坝填筑工程已完成,水库大坝已封顶。三是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5564万元,中线和西线两条分干渠分别于2015年10月26日、2016年3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中线、西线主干渠和倒虹管正在紧张施工中。 2.扫尾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年初以来,我局加紧实施2016未完工扫尾项目。目前元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南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和乌布鲁、和平子、板桥、干坝等4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正在做资料整编;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元江重点县除2015建设项目因施工难度大,尚在扫尾外,2014、2016年建设项目已完成。把手箐、龙孔等9座小(二)型除险水库已于6月9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提速。2017年我县在建的小(二)型病险水库13 座,其中它克、马鹿箐等8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及竣工结算,完成投资982万元。攀枝花、瓦窑冲(青龙厂)水库等3座水库已开工建设。 4.“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稳步实施。一是实施58座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2017年建设项目40座已完成,其余18座将于2018年完成。二是总投资1234.39万元的元江县洼垤乡农田水利整乡推进项目(项目涉及它才吉、业白2个村委会)已全部完成。 5.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有序推进。2017年元江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上报了7件,计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700 亩,计划投资5310 万元。其中洼垤乡洼垤社区和红河街道干塘梁子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已批复,目前正在实施。红河街道土锅寨火龙果庄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元江县那塘山、红光三片区芦荟基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通过评审待批复,澧江街道南昏灌区小白芨基地高效节水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水利局,洼垤乡业白小寨、夺龙邑及大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正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 6.新开工项目按计划推进。2017年列入新开工的项目有团山水库、陆家店水库、路通引水灌溉工程。团山水库及路通引水灌溉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中团山水库基本完成了征地补偿和大坝清基等工作,年内完成投资1784万元,为我县打造滨江生态城市引水入城打下坚实基础;陆家店水库初步设计报告2017年9月已通过国家烟草部门评审,目前正在做项目招投标工作。 7.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按照“以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抗旱工作方针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于抓早、抓严、抓实,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8.积极抓好库塘蓄水工作。2017年全县库塘蓄水总量为8844.79万立方米,完成市级下达蓄水计划的122.8%,比去年同期少蓄129.84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蓄水5631.9万m3,比去年同期多蓄3.33万m3;小(一)型水库蓄水2523.03万m3,比去年同期少蓄84.14万m3;小(二)型水库蓄水521.58万m3,比去年同期少蓄22.9万m3;小坝塘蓄水138.4万m3,比去年同期少蓄26.48万m3;水窖、小水池蓄水量为33.63万m3,比去年同期少蓄0.66万m3。 9.依法行政,全面抓好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2017年以云南省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试点工作为依托,启用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完成我县2009年以来水保审批项目数据录入及375个图斑核实工作,实现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化动态监管;全年累计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3个,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审批率100%,执行率100%;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42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82k㎡,为市级下达任务的102.4%。二是全力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办理取水许可证2套,许可水量15.983万m3/a;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抽查取水户7户,下发计量设施安装通知书1份;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全年累计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58.89万元;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顺利通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市考核工作组对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加强水政执法力度,累计巡查15车次,28人次,处理案件2起(现场制止整改),协调处理水事纠纷3起;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完成13个二级水功能区及1个一级水功能区标识牌的安装工作,确立了水功能区用途及水质目标;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完成了5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的收集、复核及上报工作;开展了8个水功能区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完成了第二次监测工作;完成元江县河道生态基流检查情况及敏感河段生态基流保障方案报告;开展河湖执法检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2017年办结各类审批事项14件,满意率和提前办结率均达100%。 10.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契机,全力抓好河道管理工作。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全力抓好河道管理各项工作。全年全局共计巡查河道30次,出勤执法人员92人次,车辆24台次,制止非法采砂行为8起、违法生产作业1起,发出份15整改通知书;河道清淤86万m3,清理河道垃圾600余方,拆除河道内违法搭建构筑物8起,铲除河道内非法栽种高杆作物12次,打捞焚烧动物死尸5次;在城区段河道设置安全警示牌12块;部门联合执法34人次;依法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34万元。同时,配合县政府开展河道采砂(石)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编制了《元江县河道采砂(石)管理实施方案》,已通过县委常务会的研究。 11.真抓实干,全面做好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17年,元江县完成人畜饮水安全项目41件(太阳能提水工程3件,自流引水38件),完成投资1536.80万元,解决人口340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44户,2962人;直过民族人饮工程7件,投资146万元。二是投资362万元修建直过民族村组渠道6件,改善灌溉面程1170亩。三是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验工作44件。四是全力做好挂钩联系点脱贫攻坚工作。先后为挂钩联系点(朋程村委会)争取资金48万元,完成村委会5个自然村人饮工程项目建设,并根据村委会实际,引导村民发展芒果、油桃、烤烟种植。 12.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截至2017年4月30日,全县共完成各类水利工程1049件,完成投资29576.60万元,投入工日91.39万个,出动机械9.90万台班,共完成工程量257.05万m³,修复水毁工程65处,新修防渗干支渠道25.83km,田间渠道24.94km,清淤沟渠339.9km。建设村镇供水工程6处,水库除险加固15座,新建泵站1座。新增蓄水能力112.92万m³,新增灌溉面积0.617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9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微灌面积1.91万亩,管道输水0.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1.98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4.75万人。 13.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按照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并通过了省、市中期评估和验收。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机构,成立了县、乡两级河长办。按照市河长办的要求,完成了县级河库塘渠名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省、市级审核,为全县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累计整理完成280条(座)河库渠名录,设置水质监测点位共68个(已开展监测点位21个)。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及各项配套制度,完成了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及四个办法,全县列入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河流32条,水库48座,坝塘164座,渠道20条,设置河长223名,分级分段明确了相应的河长,目前各级河长已上岗履职。开展河长巡查工作,做好各级河长巡河信息的登记和报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14.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水利脱贫攻坚、农村人饮巩固提升、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规划工作;重点项目寒及冲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已批复,现准备开展其他专项报告编制工作;大风丫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市级评审,待批复;南四冲水库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上报市级,待评审;那诺一库扩建项目初设已通过了省烟草公司的评审并已批复,水保、水资源、行洪、社会风险评估四个专题论证已批复,环评、林勘、地灾已上报待批复;南昏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已上报市级,并转报至省水利厅待评审;车垤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已上报玉溪市水利局转报省水利厅,待评审批复后实施;元江县甘庄提水灌溉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即本局本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行政内设机构:办公室、水政不资源股、规划计划股、资产财务股;本局事业机构: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工作站、电力管理管站)、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利灌区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水利局机关事业、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财政差额供养事业单位1个(水利灌区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水利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43859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97274.20元,占总收入的91.08%;其他收入4141320.00元,占总收入的8.92%。与上年(61786545.23元)对比减少15347951.03元,减24.84%,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4647934.95元。其中:基本支出31595389.20元,占总支出的70.77%;项目支出13052545.75元,占总支出的29.23%。总支出与上年(62553351.24元)对比减少17905416.29元,减少28.62%,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项目支出大幅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95389.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243482.67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及社保缴费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52545.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30676.2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972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4%。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0774.29元,减少22.16%,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30572.6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行政办公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9212.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及退休干部职工退休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0726.00元,主要用于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5927108.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5.农林水支出8985570.3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资源节约的管理与保护(工资福利、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44746.00元,主要用于列支公积金及购房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9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587.76元,完成预算的6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6.76元,完成预算的7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581.00元,完成预算的46.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应为执行了厉行节约政策。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2864.88元,下降5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185714.38元)减少95707.62元,下降5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120540.00元)减少69959.00元,下降58.0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大量减少了公务接待人数及规模,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6.76元,占64.02%;公务接待费支出50581.00元,占35.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6.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6.7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水利部门公务用车及专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58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5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908.47元,与上年(433749.22元)对比增加225159.25元,增加51.91%。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部门国有资产总额159888899.10元,其中:流动资产6045892.19元,固定资产14856293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280075.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4345.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001.87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处置房屋建筑物2524.4平方米,账面原值451843.1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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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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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988.89 | 604.6 | 14856.29 | 499.83 | 269.35 |
| 140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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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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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分散采购535670.00元,其中:货物535670.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里涉及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元江县水利局 2018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3201111 水利部门2017决算公开201810260951139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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