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乡镇、村(居)、村民(居民)小组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街、路、巷及门牌号码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元江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县民政局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养老服务股4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的各项工作,促进民政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能力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强化制度落实,深化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式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增强为民爱民的使命担当。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切实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将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环境。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救助。 (3)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全县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全县村务、党务、财务等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三社联动”工作,围绕《元江县党建引领“三社联动”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认真做好元江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及玉河社区、澧江社区等7个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力争实施团田村委会、那诺社区等3个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高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4)补齐养老短板,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立足全局、放眼长远,科学合理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力争新建元江县中心敬老院和咪哩乡、洼垤乡老茶几村、那整社区3个农村敬老院,启动实施曼来镇南溪村委会、龙潭乡安龙社区等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因远镇因远社区红安小组等3个老年活动室项目。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推进元江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招租工作,最大限度盘活养老资源,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元江县殡仪馆升级改造、红河和澧江街道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规范管理,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做好元江县福利彩票综合销售体验场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元江县地名志》编纂工作,促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完成地名普查档案归档立卷。牵头做好2021年元江县与墨江县、新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4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41.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 2021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034.76万元,增42.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低保救助等人员补助标准、老年公寓工程款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41.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11.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1.96万元(本级财力3411.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000.26万元,增41.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低保救助等人员补助标准、老年公寓工程款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46.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4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8.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6.49万元,增39.66%,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低保救助等人员补助标准;项目支出73.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77万元,增100%,主要原因增加了老年公寓工程款、元江县地名志技术服务经费及婚姻登记工本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支3441.96万元,其中:1、2080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17.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单位运转支出及敬老院、两案人员补地名志技术服务经费支出;2、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75万元,主要用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20810社会福利支出886.91万元,主要用于孤儿、80岁高龄老人、火化补助等支出;4、20811残疾人事业支出695万元,主要用残疾人两项补贴;5、20919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4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及农村最低生活救助;6、20820临时救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生活救助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7、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0.1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生活救助;8、20825其他生活救助支出428.56万元,主要用于老乡干、离村办干部、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离任村办干部补助;9、21011卫生健康支出36.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0、22102住房保障支出41.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及住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支出344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8.19万元,项目支出73.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7.27万元、津贴补助102.06万元、奖金14.58万元、绩效工资82.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4万,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5万,主要用单位职工工资工伤、生育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缴费支出;办公费1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耗材等支出;手续费0.02万元,主要用于银行转账手续费支出;水费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水支出;电费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支出;邮电费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上网费支出;差旅费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出差费等支出;维修维护费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等支出;会议费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会议费支出;公务接待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等支出;劳务费36.3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工作人员支出;委托业务费73.7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公寓、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及地名志印制等;工会经费1.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会缴费支出;福利费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8费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维修等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通补贴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生活补助1335.83万元,主要用于80岁高龄、残疾人两项补助等支出;救济费1542.1万元,主要用于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4.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45.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的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标准及接待次数,对不符合接待的一律不予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无变动原因是预计今年下乡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补助经费2.4万元 (1)2021年度绩效目标:预计2021年需购买登记结婚证4000对,登记离婚证2000对。取消、停征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补助,减轻了婚姻登记对象的经济负担。 (2)数量指标,计划数量为6000本;成本指标:需投入指标,2.4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减轻婚姻登记对象的经济负担。满意度指标:补助项目实施后,让更多的婚姻登记人员享受到免征工本的政策,满意率在90%以上。 2.元江县老年公寓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 (1)2021年度绩效目标:建设完成项目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8331平方米,共七层105个房间,床位197张,有主体建筑、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电梯设备安装等综合楼。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建设面积达8331平方米;成本指标:整个项目需投入资金2165.3万元;社会效益指标,让入住老年人休闲、娱乐、学习、有场所、有服务,当地养老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服务水平的提升有了经济保障;满意度指标:投入使用后,让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项目享受到更多的关心照顾,老年人的满意率在80%以上。 3.《元江县地名志》技术服务经费项目21.37万元 (1)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500本地名制的印制,内容含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地名名称、语种和读音、书写形式由来、含义及历史沿革,相对位置和绝对位置(经纬度)、类别、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无通名、使用生僻字和特殊读音、重名和含义不好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印制地名志500本;成本指标:整个项目需投入资金21.73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后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和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实施乡镇街道群众的满意率在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9.社会福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如对儿童及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及对殡葬方面补助。 10.残疾人福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对残疾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1.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临时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46万元,减37.62%。主要原因分析是压缩了单位运转经费的支出及将2021年的老乡干部补助经费划转到对个人家庭和补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元江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元江县民政局地名志技术服务经费项目文本公开.doc
元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项目文本公开.doc
元江县民政局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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