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制定殡仪馆工作计划;遗体接送、遗体冷藏、遗体整容、遗体化装、遗体穿衣;租用追悼厅、出租花圈、花篮和出售丧葬用品;做好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协助红白理事会和殡葬行业协会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抓好殡仪馆意识形态工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要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和干部队伍建设;四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着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环境。 2、抓好殡仪馆工作的开展。 提高业务技能、服务礼仪、道德规范,提升员工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落实职工培训计划,引导职工加强学习,提升整体素质,促进优质服务;提高内部管理能力和各部门工作效率,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事业人员3人。年末是有人数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度收入合计1,328,466.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909.97元,占总收入的31.31%;其他收入912,556.60元,占总收入的68.6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8,840.17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9,743.11元。其中:基本支出415,909.97元,占总支出的30.14%;项目支出963,833.14元,占总支出的69.86%;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1,759.67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909.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925.97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649.97元, 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2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项目支出963,833.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89.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909.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14%。与上年对比增加50,925.97元,主要原因对人员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殡葬支出324,066.77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2,006.77元,商品服务支出30,260.00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8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7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支出16,5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9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6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江县殡仪馆资产总额393,272.36元,其中,流动资产174,913.71元,固定资产218,358.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07.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0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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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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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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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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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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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393,272.36 | 174,913.71 | 218,35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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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35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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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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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80.00元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殡葬(类):是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国有资产:是指企事业等组织机构中,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在产品等流动资产。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的总称。 元江县殡仪馆 2018年10月23日
元江县殡仪馆2017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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