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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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元江县应急管理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元江县应急管理局设 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工矿商贸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基础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元江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的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监督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4.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元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全县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全县在产企业均按照要求认真对标检查,共填报隐患5943,已整改5887,整改率98%;组织部门专项检查341个次,查出隐患1018;组织专家检查14个次,查出隐患152;县政府组织综合督查3次,督查出一般隐患236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增加2起,上升13.3%,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2.2%。全县连续14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紧盯目标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和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出台了《元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县长与副县长、县政府与10个乡镇(街道)和15家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签订了《元江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县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次;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7次;县政府组织3次综合督查,并将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纳入了重点督查内容。

2)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增强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合理发挥县防火专业队职能。我县已组建政府专项消防队,县级30人,乡级60人(每个乡镇(街道)6名,期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名,5名合同编)。二是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畅通县应急管理体制、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全县各项应急工作预案。

3)全力推进三年行动,有效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基础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835号)要求,元江县制定印发了《元江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开展全面督促检查。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2018年以来,建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覆盖率均达100%,累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贸行业金属冶炼企业、文化旅游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413次,排查出安全隐患921项,提出整改建议946条,目前已完成整改837项,整改率90.8%

4深入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下发《元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元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以来,共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粉尘涉爆等重大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18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301项,提出整改建议319条,目前已完成整改265项,整改率88%

5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从源头加强治理,从严查处了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严厉打击了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对336户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执法检查,监察次数271次,查处一般隐患399项,共发出现场检查记录9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1份,应完成整改隐患268项,已完成整改隐患232项,整改率86.6%,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立案12件,结案3件,对5家生产经营单位及5名相关责任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共计 120.8974万元。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6)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从严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和要求,结合三年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按照执法计划要求扎实开展了安全监察、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增加2起,上升13.3%,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2.2%。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47733元。元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组织参与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6起,办理一般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罚案件14件,目前结案4件。共对7家生产经营单位和14名企业负责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实施罚款2143200元,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刑事犯罪责任人3人。年内共对辖区内的15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执法检查,监察次数69次,查处一般隐患123项,共发出现场检查记录41份。年内受理行政处罚听证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

7)真抓实干,推进防灾减灾工作2020年全县因干旱造成10个乡镇(街道)55个村(居)委会139个自然村、37113人(含7所学校1529名师生)、27515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9117.4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498.79万元。共投入抗旱资金5110.6万元,投入抗旱人数6.0372万人,投入抗旱用电7.8万度,投入抗旱用油79.2吨。因洪涝灾害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989.626万元。全县累计发放冬春救灾物资:衣服110件(套)、棉被110床。应对新冠肺炎调用救灾物资,棉被257床、彩布条2件、帐篷99顶、行军床82张、探照灯6个、服装8套、折叠床60张、大衣40件、床上用品193套、床垫179床;已下达至各乡镇街道救灾资金共计566万元,其中:2020年春节前安排发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30万元,2020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170万元,2020年玉溪市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6万元;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救助)130万元。

8集中发力、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5.12”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累计活动共设立咨询点25个,抽调工作人员180余名,接受群众咨询6320余人次,悬挂横幅33余条,摆放展板53块,广场大屏幕连续滚动播放主题宣传片120分钟,发放安全生产法律及安全常识宣传资料18443份,安全提示购物袋及手提纸袋1100份,发放扇子300采取灵活多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安全警示宣传教育、科普体验、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较好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元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元江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0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78万元,占总收入的97.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0万元,占总收入的2.2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62.79万元,增加18.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5万元,占总支出的93.86%;项目支出24.05万元,占总支出的6.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46万元,减少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6.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6.99万元,下降22.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展及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支出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4.23万元,确保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

    2.完成支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经费1.97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

    3.完成支出农村居民房屋保险政府补助资金16.93万元,保障农村危房保险工作落实;

    4.完成支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费0.92万元,用于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全县汛期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商品和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7%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61.24万元,住房补贴1.0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9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2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4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还未报销,2020年公务接待费1.79万元还未报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96万元,下降7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4万元,下降5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还未报销,2020年公务接待费1.79万元还未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说明:2020年公务接待费1.79万元还未报销)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部分机构运行经费17.12万元还未报销(其中:办公费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会议费0.47万元、差旅费4.54万元、律师费3.3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其他交通费8.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5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26万元,固定资产202.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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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由单位财务分管领导为组长、单位财务人员为组员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及时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有效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不能及时完成救助任务。今后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做好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20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财政拨款收 :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籍)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籍)指单位公务出国(籍)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保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监督索引号530428008342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100446570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