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1月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1至11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含火灾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4起、死亡人数4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2起、2人,均下降33.33%,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1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建筑施工领域:发生新能源安装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3起、3人,均下降75%。 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 商贸制造业(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三、乡镇(街道)事故分布情况 澧江街道:发生新能源安装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 甘庄街道: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未发生商贸制造业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曼来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100%。 洼垤乡: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其余乡镇(街道)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全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筑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任务管理清单化、精细化、责任链条化。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岁末年初重点时段事故风险防范。年终岁末历来是事故多发期,各重点行业领域年底生产任务重,可能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出行人员、车辆增多,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加大;生产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需求旺盛,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活动频繁,事故风险高位运行。要准确把握年终岁末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元江县岁末年初及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盯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针对年末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保障力量部署,加强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救援准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应急响应处置科学高效、精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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