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5月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1至5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含火灾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起、死亡人数3人,同比增加2起、2人,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5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建筑施工领域:发生新能源安装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商贸制造业(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1起、1人。 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三、乡镇(街道)事故分布情况 澧江街道:发生新能源安装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甘庄街道: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洼垤乡: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其余乡镇(街道)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四、工作建议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查隐患、抓整改,严防严控各类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结合汛期特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评估本地区、所管行业领域汛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要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工地、生产厂房和居民区,必须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要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做好山丘区、临河近沟及偏远地区等高危区域驻留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和预警疏散。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应急处突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完善监测预警手段,加强会商研判和联防联控,落实落细“1262”精细化预报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预警信息接收确认和落实反馈机制,推动防汛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避免预警信息“一发了之”。要抓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力量建设,建立完善战时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高效、安全、有序开展救援救灾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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