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税企和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普法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党员教育体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为地方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17878万元。 2.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纳税人和缴费人纾困解难,服务元江经济发展。县局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工作专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工作。2023年度,元江县共新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及缓费11525.95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作出的决策,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的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税务执法、行政管理、合同审查、复议应诉等工作中,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辅助决策的积极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税总办法规发〔2022〕3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云税办发〔2022〕84号)要求,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环节、规范案卷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2.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认真做好内外部宣传辅导,使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缴费人对“首违不罚”应知尽知。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对纳税人存在的轻微税务违法行为进行提示提醒、宣传教育,让纳税人及时认识并改正错误,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共对53户纳税人落实“首违不罚”。 3.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2021年7月1日起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基础上,自2023年3月1日起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通过办税服务场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在房产交易等税收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2023年,3名新录用干部均通过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 5.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一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二是走进那诺乡首届猪街贡茶文化节、哈尼族“十月年”开展“税收宣传进节日”活动,向群众宣传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政策知识,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四是走进元江县曼来中心小学、元江县第一幼儿园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播撒“税”的种子。五是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向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缴费人宣传民法典知识。六是走进“中国传统村落”者嘎村开展“税收宣传进农村”活动。七是走进云南省元江监狱开展“税法宣传进高墙”活动,为服刑人员举办税法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税法知识。八是走进红河街道红河社区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增强居民及商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意识。九是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法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在处置相应突发事件和研究相应专项应急工作时任副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还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2022年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实施涉税争议调解。对征纳双方出现的涉税问题争议,法制部门及时介入进行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未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及时处理举报案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接收省市局、县政府办和县纪委推送的投诉举报案件,按照“早介入、早解释、早解决”的原则,及时化解投诉举报案件。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3件,满意率为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一是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纪检部门对县局党委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平台,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把制度落实贯穿执法全过程。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县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四是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五是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六是认真配合市局开展2023年督察审计和巡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七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2023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信息32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以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加快智慧税务建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元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开展,深入落实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累计发放信用贷款1412.65万元。落实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制度,实现“全天候”无间断服务,有效填补办税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便捷、快速自助办结涉税业务,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推行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基本实现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事项能掌上办理,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2023年,纳税人通过“一部手机办税费”办理车购税申报业务889笔,推广数电发票上线2074户,开具数电发票31148份。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开展。2023年,元江县税务局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压实党委书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进行年度述法述职。向市局和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党委会、局务会等形式,县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税务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推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加强普法、守法和护法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落实柔性执法;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审核。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分类培养法律人才,合理配置法律人才,统筹使用法律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