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400200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玉溪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完善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明确准入和退出标准,制定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3.建立健全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基金划拨、转存、保值增值和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4.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建设。 5.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6.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监督采购单位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情况,协助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管理县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范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障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元江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元江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民政局定期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信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缴纳审核。 (5)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维持乡镇(街道)现有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及运作模式,经办职责仍由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加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具体承担医疗保障工作的人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保业务监督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政策宣传,实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新业绩。发挥医保“承上启下、汇报对接、协调服务、争取政策、强化服务”的职能职责,围绕目标任务担当作为,以覆盖全民为目标,全面推进全民医疗保障,稳定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通过加大宣传调度工作、定期通报进度、现场督查等手段,顺利推进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2023年全县医疗保险完成参保201250人,参保率102.78%。 2.确保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截至12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2,136.62万元、支出12,197.68万元、当期结余-61.0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40.06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20,195.23万元、支出20,324.15万元、当期结余-128.9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19.54万。 3.夯实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报销政策,做好报销支付工作,不断落实医保惠民政策,为群众撑起“保护伞”,不断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二是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个人账户改革。以门诊共济保障为契机,发挥医保引导分级诊疗作用。 4.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困难人群资助参保和分类救助政策,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精准提升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完成“政府救助平台”医保任务,继续开展定期监测,确保脱贫人口等帮扶对象应保尽保,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强化宣传,部门协作,实现参保全覆盖。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人口24011人,除新认定未缴费4人,其余24007人已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99.98%;乡村振兴局认定的三类监测对象3383人已100.00%参加医疗保险。二是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待遇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人次为6668人次,总费用3639.59万元、基金支付总额2922.93万元,报销比例80.31%;门诊就诊人次为13.70万人,总费用641.93万元、基金支付总额202.27万元。 5.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一是造浓监管氛围。4月份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的主题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医保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三是推行“稽核现场检查+智能审核结算+引入第三方审核”方式强化常态化监管,提升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精准度和震慑力。四是聘请社会监督员,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助力基金监管长出“千里眼、顺风耳”。今年以来,通过开展稽核检查全覆盖及市级飞行检查工作,累计追回医保基金75.66万元,通过智能监管拒付32.41万元。 6.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一是以全省开展“医保服务规范年”为契机,于10月31日启动县医保中心综合柜员制窗口,设置4个综合柜员、办理医保30项服务清单,实现办事群众“一窗受理、一窗服务、一窗办结”。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开展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办、延伸办,把业务窗口搬到服务群众最前沿,把贴心服务送到了群众心坎上,让服务更高效,让群众更便利,让站点成医保服务新亮点,合力推动元江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开展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质量。四是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力度,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持续推进医保标准化建设。目前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82.68%。五是持续实施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备案等便民、惠民措施。2023年新增慢性病备案人数6834人,特殊病备案人数1164人;累计慢性病备案人数32833人,特殊病备案人数5204人。 7.医疗改革齐发力。继续实行DRG付费方式、医共体打包付费和项目付费相结合的付费制度。积极落实药品招标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协同市医保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0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50万元,增长了4.99%,主要原因是:一是“五险两金”基数提高;二是因2023年底工作人员增加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50万元,增长了4.99%,主要原因是:一是“五险两金”基数提高;二是因2023年底工作人员增加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50万元,增长了4.99%,主要原因是:一是“五险两金”基数提高;二是因2023年底工作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无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5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85万元(包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0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58.60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64万元(包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58万元;210110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0万元)、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42.96万元(包含:2101501行政运行142.96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16.60万元(包含:2210201住房公积金16.6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2万元,较上年的0.70万元增加0.62万元,增长8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分析: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2万元,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88.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紧张,2022-2023年未列支公务接待费,预在2024年度列支;2024年还将产生新的公务接待费,所以预计2024年公务接待费将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日常公务用车主要靠公车平台派车出行,所以本年和上年都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25万元,其中:办公费1.90万元、电费1.80万元、水费0.15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工会经费2.28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6万元,增长了2.45%,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底工作人员增加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3年增长。我部门2024年无工作业务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0.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3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13.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400200111
元江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50409360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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