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有效推动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机制建设 一是实施低保积分制管理。通过积分评定办法对所有在保对象和申请对象进行排查核定,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4503户7770人,有效解决了申请对象家庭隐性经济收入和财产核查难问题。二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发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作用,对特殊性、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及时救助。2018年以来,及时对临时困难家庭进行了2112次救助,发放救助资金537.9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14人次77.95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30名99万元。三是健全健康扶贫机制。把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的住院费用和13类19种大病费用进行全面排查,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按照政策范围内补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四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349名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三、强化专项治理 一是突出治理“错保”问题。结合省核对中心反馈信息数据,通过入户核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全县87户农村低保对象和部分赡抚养义务人“房子、车子、票子”等存疑信息进行核对。二是突出治理“漏保”问题。强化扶贫衔接,深入摸排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收入户,逐户逐人掌握情况,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重残、重病“单人保”,将符合条件的1110户对象按程序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三是突出治理“脱保”问题。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以及2019年新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回头看”,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将重新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238户6268人,其中重残、重病“单人保”1070人。四是突出治理“人情保”问题。全面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对已经备案的100%入户核查。面向社会公开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立即响应、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学习培训 坚持把熟练掌握精准扶贫基本政策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度培训班学习内容,对部门、乡镇(街道)、村组扶贫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先后在各乡镇(街道)组织低保积分管理制度业务培训班50余期次,全县累计培训社会救助政策骨干112人次,为有效推进兜底保障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五、强化督促指导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一月一部署、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同时,强化随机调研和专项督查,及时反馈发现问题,限时整改落实,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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