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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元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元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2021〕—15)文件与此冲突的以此件为准。 元江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4日 元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11号)等文件和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会议要求,为有序开展我县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以下简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我县在2021年6月底完成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2剂次50880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迅速有序、分步实施、确保安全、知情同意原则,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元江县目标人群50880人新冠病毒疫苗2剂次接种任务。 二、接种对象 元江县符合第2剂接种人群。 三、接种点设置 (一)指定接种单位 元江县人民医院为新冠病毒疫苗临时预防接种点,县妇幼保健院、澧江卫生院、因远镇中心卫生院、曼来镇中心卫生院、曼来镇中心卫生院红光分院、甘庄中心卫生院、甘庄中心卫生院青龙厂分院、羊街乡卫生院、那诺乡卫生院、洼垤乡卫生院、咪哩乡卫生院、龙潭乡卫生院为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点。 每个接种点必须做到“八有”,即:接种人员有接种资质、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有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的急诊急救人员现场值守、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接种现场有救护车、接种场地有醒目接种标识、有行政负责人、有药品监管人员。接种人员不足时,可抽调当地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医务人员开展接种工作。 (二)区域责任包干 按照指挥部计划要求和分片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的疫苗接种工作。 (三)接种场所基本要求 1.接种场所应满足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异常反应处置区等功能分区。 2.接种室应选择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的房间,室内宽敞清洁、光线明亮,根据接种人数确定接种室/接种台个数,安排专人维持好现场秩序,避免多人同时在同一接种室接种。 3.接种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摆放冷链设备、治疗盘、医用酒精、消毒棉签、污物桶、接种器材、急救物品及器械(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和氧气袋等),并能够保证接种人员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急救药物和器械需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4.做好环境消毒。加强接种场所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接种单位内空气流通,接种日上、下午接种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至少1小时,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随时进行消毒,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椅、电脑键盘、鼠标等人体常接触区域和物体进行消毒,作用时间为3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2次,电脑键盘、鼠标等也可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情况应及时记录。 5.配备手卫生设施。接种单位要配备足够的免洗手消毒剂或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以便受种者及监护人进行手卫生。 6.做好废弃口罩处理。接种单位要提供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 7.合理设置通道。接种门诊进出通道应与存在潜在感染危险的部门或区域分开,并设置醒目导引标识,避免交叉感染。在接种门诊门口设置导医服务,落实对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接种人员要求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证、禁忌证、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并考核合格并取得预防接种资质后方可开展接种工作。 2.各接种单位应根据每日接种人数确定接种台数量及工作人员数量,确保每个接种台每天不低于100人的接种量。现场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 3.从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紧急救治或急救培训。 四、接种进度安排 在疫苗保证供给的前提下,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元江县目标人群50880人新冠病毒疫苗2剂次接种任务。各乡镇(街道)具体任务:澧江街道11954人、红河街道9695人、甘庄街道5628人、因远镇6316人、曼来镇7033人、龙潭乡1120人、羊街乡2672人、那诺乡2809人、洼垤乡1405人、咪哩乡2248人。 五、疫苗配送储存 全县所需疫苗严格按照免疫规划类疫苗(一类疫苗)方式统一按省市县乡配送,统一管理。县疾控中心在收到疫苗后要及时对疫苗进行分配并运送至全县各接种点,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点要建立专门的新冠病毒疫苗管理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疫苗储存、运输、接种全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执行。 六、医疗救治保障 指定元江县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并派出相应人员到各乡镇接种点进行急诊急救现场值守,保障医疗救治工作,现场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有120救护车。对于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后续急救处置的,医疗救治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将病人快速转运至医院或急诊室救治。县人民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 七、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准备 各接种点确保实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录入、可追溯,严防疫苗失控、失管。县疾控中心要保障疫苗的规范运转和运输,接种单位在实施新冠病毒疫苗储运、接种过程中必须具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运行条件,配备计算机、扫码枪(器)等硬件设备,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追溯信息和接种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报告,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接种信息报告、疫苗调配和统计汇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信息泄露。 八、接种实施准备 (一)预约接种。各乡镇(街道)应通过电话、小程序等做到精准预约和限量预约。由单位集体组织接种时,应与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日期,并组织受种人员有序接种。 (二)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接种单位需要设置1~2名医师负责受种者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受种者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疫苗信息告知、疫苗接种告知和知情同意书签署工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由疫苗中标企业提供。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接种实施。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实施前接种人员要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确保接种工作环节不减、标准不降,杜绝接种差错发生,特别要严格掌握接种年龄范围和接种禁忌症。 (四)疫苗接种凭证准备。在云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新型冠状疫苗接种信息将可以直接生成和打印预防接种凭证。 (五)接种后现场留观。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留观场所要做到通风,面积足够,切忌因为人群聚集而忽略接种后留观工作,要因地制宜,尽量增加留观场所。 九、人员防护 (一)做好接种人员健康监测。开展接种人员健康监测,不带病上班,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及胸闷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就医。 (二)做好接种人员防护。接种服务过程中的所有人员要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做好防护,根据《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手卫生。 (三)做好受种者及监护人防护。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出接种单位整个过程均须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四)做好受种者及监护人健康筛查。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单位前,须对其测量体温,询问相关健康状况,如发现发热者,劝导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者,及时报告处置。 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准备 各接种点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及时指导和调查处置疫苗接种期间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接种点设置等技术支持及现场指导工作。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和医学会等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报告、调查诊断、鉴定和补偿等相关工作。受种者在接种后30分钟观察期内如发生休克、晕厥等突发的异常反应,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采用边处置边呼救急诊急救人员的原则,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是此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责任主体,对辖区接种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接种,并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50880人的接种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此次接种任务。 (二)建立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接种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接种信息的报送,每日20:00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指挥部前一日累计接种人数、当日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接种人数、异常反应发生情况、疫苗储备等信息。特别是各乡镇在紧急接种工作中出现异常反应、突发情况及重要问题要第一时间内向县指挥部电话和书面报告。 (三)规范开展疫苗接种,确保接种安全。县卫生健康局领导分片负责全县所有接种点的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组和医疗急诊急救现场值守救治专家组。确保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时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和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在接种前请受种者验证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有效期,做到疫苗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确保接种工作环节不减、标准不降,杜绝接种差错发生,特别要严格掌握接种年龄范围和接种禁忌症。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上级宣传要求做好公众相关知识科普工作,正面宣传我国国产灭活疫苗在技术、安全性、有效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优势特点,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科学认识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偶合事件。 (五)加强监督巡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指挥部要强化监督巡查力度,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开展对接种组织、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疫苗贮存、安全接种和资金保障等重点环节的督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到位。县指挥部近期也将派出督查组赴各乡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亮宏,6292087,17708773150;李勇三,18987731625。 附件:元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元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国家、省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次50880人的接种任务,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有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元江县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一)元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白文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副组长:白 雄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郭 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玉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瞿 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丽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金 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建南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张建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王 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 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段米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柯玉龙 县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付 治 县财政局局长 胥春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刀逢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德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哈者 县公安局副政委 何 静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白继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许国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海月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尚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白 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刀金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建忠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许红林 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理事长 赵春林 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副理事长 张晓和 县疾控中心常务副主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职 责:组织部署,统筹决策,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协调完成此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人员、经费和后勤保障上给予必要保证,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胥春云任办公室主任,白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分别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技术指导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AEFI诊断与处置、医疗救治专家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AEFI医疗救治专家组,药品监管组,舆论引导组,安全保障组,数据收集上报组。 (二)各专业组人员及职责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技术指导组 组 长:许红林 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晓和 县疾控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周燕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勇三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王志刚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 强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医师 诺志卫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医师 钱星达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员 卫 芳 县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联络员:周燕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职 责:指导本次补充免疫的组织实施,对实施接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接种禁忌症、接种现场实施、资料上报等相关培训。 2.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AEFI诊断与处置、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许红林 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宗 杰 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张晓和 县疾控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周燕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和旗 县中医院医务科主任 刘 娅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陈洪春 县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 姚锦慧 县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 王志刚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周燕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勇三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联络员:李卫莉 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职 责: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确认,确保如果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甄别。对本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开展救治处理,对出现重大异常反应的病例开展会诊、转诊等。 3.药品监管组 组 长:刀逢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白 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马建保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新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智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何婧雨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张丽萍 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 联络员:何婧雨 15987086390 主要职责:负责对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舆论引导组 组 长:王 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李文进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 李尚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俊燃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松捌 县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主任 张晓和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联络员:李松捌 13887749633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公众相关知识科普工作,正面宣传我国产灭活疫苗在技术、安全性、有效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优势特点,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科学认识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偶合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 5.安全保障组 组 长:王哈者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 联络员:李成建 13887799277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辖区内接种点实施接种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6.数据收集上报组 组 长:胥春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白 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晓和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继清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疾控防艾股 李彦飞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员 周亮宏 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勇三 18987731625 主要职责:负责接种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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