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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元江县民政局于2026年1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及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举行时间:2026年1月27日15时00分 听证会举行地点:元江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张顺平 元江县民政局副局长 (二)听证决策人 杨淑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磊 县民政局局长 袁 波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负责人 吴 晓 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温昌饶 县殡仪馆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蒋思梦 县政府办法规建议提案股股长 李晓娴 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李书正 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 (四)听证代表 杨 洁 县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主任 王瑞清 县政协提案联络委主任 蒋 润 澧江街道办事处听证代表 李猷宏 澧江街道办事处听证代表 马 润 澧江街道办事处居民听证代表 何婧雨 红河街道办事处听证代表 王国辉 红河街道办事处听证代表 李丽芳 红河街道办事处居民听证代表 方 洲 甘庄街道办事处听证代表 张其想 甘庄街道办事处听证代表 白浩远 甘庄街道办事处居民听证代表 张路者 因远镇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张勇能 因远镇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高彦琼 曼来镇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李章荣 曼来镇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张红新 曼来镇人民政府红居民听证代表 黄素江 那诺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余 若 那诺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周智勇 羊街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普镜源 羊街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杨若云 咪哩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白云海 咪哩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龙玉青 洼垤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邢瑜银 洼垤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唐 清 龙潭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白 微 龙潭乡人民政府听证代表 李保祥 云南热城律师事务所听证代表 马媛莉 元江聚孝山公墓有限公司听证代表 (五)听证记录人 王志琳 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俊宏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工作人员 (六)会议旁听人 刘桂芬 元江聚孝山公墓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6年1月27日15时00分,听证会在元江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张顺平主持,决策发言人为元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淑涵、元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磊、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负责人袁波、殡葬服务中心主任吴晓。 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28名,到会27人,听证监察人3名,请假1人;听证记录人2名,听证旁听人1名均到会。按规定,本次听证会实到会代表人数大于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规定,听证会可以举行。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读听证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介绍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并核实听证代表到会情况。主持人就《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审查等相关情况作说明,听证代表对《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提问进行答复,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议做发言。听证人、听证代表和听证监察人在听证会笔录上签字。最后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简要总结。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到会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结合元江实际进行听证发言,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对《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文本内容部分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细节进行修改并规范。 二是建议对《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准入安葬人员的身份及安葬秩序进行明确。 三是建议对《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辖区人口数量年死亡比例确定。 四是建议《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墓的建设标准是否和上级文件精神规定一致。 五是建议加大对《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宣传力度。 六、听证代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经认真梳理,听证会上27名听证代表,共提出13条意见和建议,元江县民政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将充分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让其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实施性。 元江县民政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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