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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民政局关于举行《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 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 1 号)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1-13 17:57:21 点击率:60 【打印】 【关闭】

为了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发展和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1元江民政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资格拟选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731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殡葬改革事项有关的公民21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48人。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元江县民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7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申请人报名时间:202611308:3011518:00止。

申请人填写报名表(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发送至元江县民政局。

受理联系人:吴晓

受理联系电话:0877—6554586

传真:0877—6011157

邮箱:yjxmzj@126.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元江民政局将于20261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申请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1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

 

  

                     

                      

                                元江县民政局

                                2026年1月13日

1

听证会报名表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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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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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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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草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