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715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政策的有关意见建议;向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元江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元江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被授予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殊荣,至今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个人极端事件、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聚集群体性事件及负面舆论炒作发生,确保了党的二十大期间进京“零”上访目标。 2.做实重要时间节点期间信访维稳服务工作。全力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服务工作。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期间,县级领导亲力亲为,县委书记瓦庆超分别5次到信访局调研(3次)和接访群众(2次),14人次县级领导到信访局接待场所接访群众15批次27人次,处理15件次信访事项。 3.推进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落实。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强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县级领导带头于党的二十大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到信访局接待场所公开接访群众15批次27人次、处理问题15件次;约访及带案下访共接访群众52批次75人次,解决问题12件;约访57批76人次,解决问题47件;下访121批人数155人次、解决问题67件。乡镇(街道)领导接访347批534人次,解决问题237件;约访244批290人次,解决问题179件;下访527批699人次,解决问题346件。 4.《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积极创新举措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结合少数民族地区优势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双语宣讲志愿队伍和百姓宣教队走村入户,把《信访工作条例》送到群众身边,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5.强化信访服务质效。综合信访形势和动态,及时形成和上报信访动态17期,信访简报36期,信访专报9期,年内被玉溪电视台“回音壁”栏目播出节目2期,全面发挥信息在委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以文辅政重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接访办信督办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部门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度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9,790.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790.71元,占总收入的94.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000.00元,占总收入的5.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566.94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566.94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业务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00.00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4,895.41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895.41元,占总支出的87.15%;项目支出1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0,412.27元,增长16.9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412.27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维稳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0,000.00元,增长60.00%,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4,895.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731.58元,占基本支出的7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163.83元,占基本支出的29.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付2人特殊疑难信访人员生活补助1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58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0%。与上年相比增加91,160.20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3,29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0%。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支出629,437.63元、公用经费支出153,855.76元、特殊疑难信访人群生活补助支出1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4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49.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5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8,954.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9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5,98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855.76元,减少6,649.74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2,700.00元,邮电费1,414.48元,劳务费111,000.00元,工会经费1,991.28元,其他交通费用36,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80,238.82元,其中,流动资产26,398.85元,固定资产53,83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196.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79.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2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的社会治理效能,确保上级信访工作的决策落地见效,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做到依法编制、全面完善、编细编实、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强化项目储备意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元财笺〔2020〕33号)要求,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副局长、综合股长、会计人员等组成的自评小组,拟定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工作细则。收集、整理预算批复、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等报表和资料。 (2)组织实施。自评小组以实施方案和拟定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照预算批复、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和实施项目开展自评,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发现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的工作思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承办群众信访案件,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按预期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玉财行﹝2021﹞421号特定项目2022(098)对下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80,000.00元,全年执行数80,000.00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二:2022年第一批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年初预算数80,000.00元,全年执行数80,000.00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三:信访维稳经费年初预算数150,000.00元,全年执行数125,000.00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7150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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