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大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为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一)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一是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456元/人·月提高到6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904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年;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 456元/人·月提高到832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从600 元/人·月提高到832元/人·月;二是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认真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下放审批权限,年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66余人次,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明显。以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为目标,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得到落实,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全面推广实施低保积分评定办法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 6348人,特困供养人员364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共有 2790人,占全县建档立卡对象总人数的 11.5 %,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高龄津贴补助制度全面落实。全面落实80周岁及以上高龄保健补助政策,累计发放高龄保健补助金1159万元;二是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累计投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4832万元,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站)29所、建设面积达8331平方米的老年公寓1所、2所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建设任务,建成198个老年人活动场所。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18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7张;三是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改善。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敬老院无人办事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圆满完成9所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全面开展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专项行动,《养老机构及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得到有效落实,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社会事务管理成效明显 一是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全面建立。全县建立了镇(街道)、村(居)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县级建立多部门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新建、整合现有资源方式建成儿童之家81个,儿童之家覆盖所有村、社区,建设完成一个县级儿童福利院。在农村三留守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县现有留守儿童1363人,全国儿童福利系统中困境儿童5474人,其中有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71名建档立卡户儿童,222名残疾儿童,五年来时足额为100余名各类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89.29万元;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得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配合残联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充分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近五年来为5152人残疾及时足额发放 “两项补贴”1885.58万元;三是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显著。投入建设资金1680万元,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42个,建设墓穴16280个,经营性公墓1个墓穴5783个,圆满完成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建设任务。县级财政殡葬改革投入经费持续加大,殡仪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殡葬惠民补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累计为4890名丧属发放殡葬惠民补助资金2445万元。我县殡葬改革工作2018年1月1日起与全市同步实现了“五个100%”的工作目标(辖区100%划定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火化后骨灰100%进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农村公益性公墓100%覆盖村(居)委会)。四是创新对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积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全县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74家,对125个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全县共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和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99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8.8个;五是婚姻登记有序开展。五年以来一共为23528人办理结婚证,补办结婚2082人,为6828人办理离婚证,为2621人出具无婚姻证明;六是救助站救助能力工作稳中有进。五年来,在流浪乞讨的寻亲返乡、医疗救助等支出资金共185.86万元;七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取得丰硕成果,共采集地名条目3412条,照片8482张,影音视频102个标注1:5万地形图15幅。圆满完成《元江县行政区划图》《元江县地名图》编制出版任务。 (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增强 一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元江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得到有效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呈现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发展局面,每年每村(社区)村务、财务公开达316余次;二是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全县57个村、24个社区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得到加强。制定出台了《元江县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建成2个社会工作工作站7个社会工作室,“三社联动”工作稳步推进。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县民政工作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理念,以“保民生、促和谐”为目标,努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有力。一是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2020年6月1日起农村低保由4200元/年提高至4500元/年,实现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同期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456户826人困难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死亡和清退464户1075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严防“漏保”。2020年,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3943户7011人,发累计放低保资金 2638.4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08户2783人,累计发放资金920.02 万元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认真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及时将符合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供养范围,层层签订特困供养对象协议。为364名(集中供养74人、分散供养290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 428.45万元,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三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对910人次临时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76.8万元。其中,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171人51.3万余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75人次54.1万元;四是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家庭基本状况的核对力度。2020年,现场入户核查342户,查询银行金融资产208户581人,出具核对报告714份。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关爱服务工作,通过春节慰问、下乡走访等方式巡访困境老年人230人次。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养老机构共排查隐患点21处,落实整改15条。全力做好老年公寓公建民营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运营方的遴选,并向县政府上报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及时足额为4220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252.5万元。通过在建成机构内增设床位的方式盘活资源,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19张,全县共有养老服务床位114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36张。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5259人残疾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543.73万元。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1363名留守儿童录入农村三留人员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辖区内孤儿全部纳入城乡救助体系,为70名生活困难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0.86万元;完成81个村(社区)儿童之家的挂牌。为4名符合条件的孤儿申请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基金10000元/学年。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疫情期间接收捐赠资金2246762.21元,物资10648件折合人民币452520元。 (四)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稳步推进。一是突出开展基层政权领域专项治理。推动各乡镇(街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巩固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按时下拨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经费和村(社区)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经费。下拨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补助经费2.4万元,保障社区工作正常运转。下拨10万元资金补助咪哩乡咪哩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635人次村(社区)干部培训,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行业乱象大排查、大起底。配合组织部门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开展“回头看”。2020年,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指数已达到30%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同步,新增2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和1家社会团体,注销1家,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备案125家,每万名拥有8.8个社会组织。扎实开展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非法社会组织摸底排查和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并进行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工作。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政策,完成了42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组织社会工作者考前网课培训14期1460人次,登记持证社会工作师达到10人。在7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组织向阳花社工服务中心、烈焰体育俱乐部到市民政局参加社创业大赛,并荣获2.95万元资金项目支持。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工作,实名注册149个志愿服务对29123人,服务时长达到37.7万小时,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项目629个,6.9万余人次。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做好全县殡葬服务提升工作。全年共火化遗体1428具,并全部进入公墓安葬,火化区全覆盖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大力实施惠民殡葬,为1194户丧属发放殡葬惠民补助资金605.8万元。深入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殡葬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清明节期间,组织公墓管理单位进行公益性公墓环境卫生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整治,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安排专人值守,给丧属提供一个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清明祭扫环境,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无事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元江支行等单位开展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整肃祭祀用品市场违规行为,共检查销售祭祀用品商户37家,现场收缴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各券别冥币500000余张。对全县9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未发现违规建设经营情况;二是加强婚姻登记收养记工作。认真落实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357对,补结416对,离婚登记645件,补离25人,合格率100%。依法办理弃婴的收养登记手续14起;三是强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人次22.1万元,医疗救治20人次20.5万元。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大队开展救助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认真排查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四是全力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精神,启动“玉红线”元石段、元红段联检工作,全面完成元江县与石屏县和元江县与红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明确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法定界线无争议,双方边界线附近人民群众和谐相处,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成果完善和转化运用工作,编制出版了《元江县行政区划图》《元江县地名图》。 三、“十四五”工作计划 “十四五”元江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补短板、提质量、保民生、促发展”的基本思路,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提高民政行政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着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力度、精准实施,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加强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收入核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强化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规范特困人员精准认定,稳步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照料护理标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整合不同部门的救助资源,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福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套完善社会力量补充救助机制,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 2.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能力。继续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建立制度统一、资源共享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制度实施绩效。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城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救助。 3.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程序,科学界定临时救助范围及其标准。推进临时救助对象核查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的精准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及时救助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的群众。 4.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县(乡(镇)两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完善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应用工作。 (二)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到2025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实现结构优化、服务专业、管理规范。 1.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实施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竭力保障“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投资1200万元建设元江县中心敬老院,投资2590万元建设8个乡镇(街道)敬老院,投资1500万元建设1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资520万元建设1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2.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 3.增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立以专业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力争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60%以上,综合发挥养老设施功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助养、健康、休闲、上门照护等服务。 (三)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依法依规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规范选举程序,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议等机制,完善村民事务民主理事、民主议事、民主决事的程序和方法。加强村(居)民理事会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实现民事民议民决,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监督职责和权限,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2.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等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曼来镇红光、咪哩乡咪哩社区、羊街乡坝木村委会等15个村(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提高村(社区)干部补助待遇工作。 3.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为创新点,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构建多向互惠、协调发展的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把好入口关,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提高发展质量。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建立慈善捐赠信用黑名单,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各项工作。 (四)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1.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村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元江县殡仪馆升级改造、红河街道和澧江街道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提高殡葬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水平,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探索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3.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加强婚育管理和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现象得到根本控制。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工作,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五)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1.大力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水平。认真抓好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抓好民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等行政事务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法制民政建设。 2.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和行业自律,努力打造一支“四讲四有”的民政干部队伍。配优配强县乡民政干部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充实和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政管理服务网络。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的各项工作,促进民政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能力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强化制度落实,深化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式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增强为民爱民的使命担当。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切实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将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环境。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救助。 (三)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全县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全县村务、党务、财务等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三社联动”工作,围绕《元江县党建引领“三社联动”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认真做好元江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及玉河社区、澧江社区等7个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力争实施团田村委会、那诺社区等3个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高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补齐养老短板,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立足全局、放眼长远,科学合理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力争新建元江县中心敬老院和咪哩乡、洼垤乡、那整社区3个农村敬老院,启动实施、龙潭乡安龙社区等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因远镇因远社区红安小组等3个老年活动室项目。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推进元江县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招租工作,最大限度盘活养老资源,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元江县殡仪馆升级改造、红河和澧江街道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规范管理,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做好元江县福利彩票综合销售体验场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元江县地名志》编纂工作,促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完成地名普查档案归档立卷。牵头做好2021年元江县与墨江县、新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