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推动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作用,现将元江县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2年度最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尚未出台,目前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仍按2021年贷款政策执行,如遇新的贷款政策出台,将按新贷款政策实施之日起执行。 一、贷款对象范围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在元江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可其中一人申报,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存在劳动关系的不得申报。 (五)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申报。 (六)涉黑、涉恶、涉乱人员不得申报。 (七)财政供养人员(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不得申报。 (八)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九)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 (十)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十一)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十二)对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经营好的申请人,可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本人及配偶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贷款类型 (一)个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分3次还款,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贷款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贷款本金的70%。 4.担保方式:提供备用联系人。 5.承办单位: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元江县妇联、青年团元江县委、元江县市场监管局、元江县总工会。 6.承贷银行: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承贷银行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的担保、银行认可房产抵押、银行认可的融资担保公司。10万元以下贷款免担保。5.承办单位: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元江县妇联、青年团元江县委、元江县总工会。 6.承贷银行: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银行元江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元江信贷中心、云南红塔银行元江支行。 (三)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5.贷款次数: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6.承办单位: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元江县工商业联合会。 7、承贷银行: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银行元江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元江信贷中心、云南红塔银行元江支行。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 目前2022年相关贷款政策还未出台,暂时按原政策执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如遇新的贷款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特别说明,承贷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五、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未婚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式2份。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式2份。 (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2份。 (四)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五)担保人或备用联系人,根据承贷银行、承办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借款人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失业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不得注销营业执照。 (二)借款人在享受个人“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含编内、编外人员)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由经办银行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在享受“小额担保”“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注销营业执照的,需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由经办银行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一经核实,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将取消其今后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每位申请人/小微企业只可选择一家承办单位申报一种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五)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七、业务流程
八、申报方式 2022年一律采用网络申报。 关注公众号“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便民服务→创业担保贷款→选择贷款类型(三项贷款其中一项)→申请区域请选择元江县→选择承办部门(注意各承办部门完成占比是否达到100%,如达到100%不能选择)→填写个人信息(带*号必填)→选择承贷银行→提交。
九、申报时间 2022年4月7日起至贷款名额满结束,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十、承办部门 1.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海平 0877-6553249 2.元江县妇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紫迪 0877-6515596 3.共青团元江县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武瑞莹 0877-6515571 4.元江县工商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海叶 0877-6515014 5.元江县总工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 华 0877-6552576 6.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鑫杰 0877-6517315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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