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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元江县统计局
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95647人。分乡镇人口数详见下表:
各乡镇(街道)人口
(乡镇、街道) | 总人口(人) | 占全县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元江县 | 195647 | 100.00 | 100.00 |
红河街道 | 53520 | 27.35% | 33.61% |
澧江街道 | 31691 | 16.20% | |
甘庄街道 | 21786 | 11.14% | 11.48% |
曼来镇 | 22986 | 11.75% | 13.17% |
因远镇 | 21361 | 10.92% | 12.81% |
龙潭乡 | 4318 | 2.21% | 3.23% |
羊街乡 | 11824 | 6.04% | 7.68% |
那诺乡 | 11372 | 5.81% | 6.94% |
洼垤乡 | 5874 | 3.00% | 4.62% |
咪哩乡 | 10915 | 5.58% | 6.46% |
备注:元江县行政区划调整从2011年开始。撤销澧江镇分设澧江街道、红河街道;撤销东峨镇、羊岔街乡,合并设立曼来镇;撤销青龙厂镇,设立甘庄街道。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63313户,集体户2191户,家庭户人口为 182240人,集体户人口为1340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77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2904人,占总人口的52.6%;女性人口为92743人,占总人口的4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61上升为110.96。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6523人,占总人口的18.67%;15—59岁的人口为130264人,占总人口的66.58%;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8860人,占总人口的14.7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048人,占总人口的11.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99 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6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3031人,占总人口的21.9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2616人,占总人口的78.01%。其中,哈尼族80449人,占总人口的41.12%;彝族41115人,占总人口的21.01%;傣族22374人,占总人口的11.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4369人,减少9.22%;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7376人,减少10.22%。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2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73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45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73人上升为762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3310人下降为105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145人下降为300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77973人下降为34989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0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肓人口减少11878人,文盲率由13.77%,下降为9.23%,下降了4.5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1083人,占总人口的46.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4564人,占53.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2387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413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9.55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38743人,16-59岁人口为128044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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