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现将《元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一极两区”建设,创造元江高品质生活,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指示,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打造具有元江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元江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体育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逐渐向“10分钟健身圈”发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自然村延伸,体育设施方便可及,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9.86%以上。提升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城乡居民监测合格比例达92.4%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设施供给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贯彻国家、省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谋划好项目储备,补足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短板,增加举步可就的体育健身设施,将新建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及活动场地纳入建设评价和竣工验收内容,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积极申报争取1个以上体育公园、完善81个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建设“大健康”步道。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积极申报、建设健身步道,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因地制宜,持续推进便民可及的健身步道(栈道),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绿道,建设以步行为主,兼顾骑行、登山、轮滑等形式的健身步道(栈道),提升改造符合条件、具备健身功能的健身道路,打造专业健身步道。在现有的大明庵健身步道基础上,持续打造120公里的阿朴咪楚森林茶马古道健康步道网,用于市民进行休闲锻炼和进行高低海拔交替训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3.配套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统筹考虑各类人群运动健身需求,社区游园内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新建居住社区应建包括非标准足球场地在内的不低于8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逐步实现城市社区足球场地、体育基础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有条件的小区统筹考虑社区健身设施,提升周边社区体育设施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4.强化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加快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体育场馆修缮改造和提档升级,推进元江低海拔体育训练基地建设。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社会化运营,规范委托运营方式,增强公共体育场馆发展活力。加强对室外健身器材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加强体育设施更新、维护与日常管理,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的配置,开展相应的急救培训。〔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 5.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实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体育总会100%全覆盖。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鼓励培育发展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各类体育服务。推进体育社团组织深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团、基层体育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6.提升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完善1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1个县级科学健身指导站建设,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开展常态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全县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社区体育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医护等人员的健身指导能力培训,向群众传授运动防护、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化健身技能和业务知识,提高健身指导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党群服务中心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7.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能力。到2025年底,元江县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2.6人以上。依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能力。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社区体育服务的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加大高危体育项目的群众健身专业指导人员培养力度。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8.提升全民健身智慧服务。落实智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参与完善全民健身大数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据,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提供线上场地预约、健身指导、赛事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便捷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科协)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9.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知识宣传,促进养成体育锻炼习惯,积极营造“处处可健身、天天想健身、人人会健身”的全民健身总体环境。弘扬体育精神,为全民健身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 10.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构建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全面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具有元江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组织开展好新年登高健身大会、迎新春环城健步走、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太阳城杯篮球赛等特色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立足不同地区、不同环境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足、篮、排、羽、乒乓等球类运动。发挥城市晨晚练点、农村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健步走、篮球、气排球等健身活动。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开展线上体育活动赛事,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报备、举办,安全保障等标准,涉外项目严格做好外事报备。〔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1.开展科学健身活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民健身健康元江“勤锻炼”行动,落实工间操制度和乐跑元江、乐骑元江、乐徒元江、乐舞元江、乐训元江“五乐”活动,创新办赛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推进居家健身常态化,鼓励开设线上健身课程,支持体育明星、运动名人、健康达人参加公益健身视频节目,引导群众居家运动、科学健身。发挥各级老体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城市社区、农村、职工、老年人、妇女、幼儿、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适宜性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四)推动全民健身多元服务 12.挖掘民族体育特色。挖掘整理元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历史。积极创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校园活动。参加国家、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持续打造好元江“梯田人家”哈尼传统体育节庆活动,元江傣族狮子舞争霸赛等省级优秀体育文化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3.推动“体教融合”发展。健全“体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完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为主线,广泛开展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运动技能培训和赛事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一届县级青少年(学生)体育比赛。鼓励青少年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中高强度身体活动。推行体育自主招生,畅通体育特长学生成长通道。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提供专业体育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4.推进“体旅融合”发展。着力加快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体育+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体育骨干企业,元江县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逐年增长,企业数量、期末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特色体育产业实力不断增强。持续打造“中国·萨王纳”元江冬季户外运动嘉年华系列、元江金鳌山滑翔伞基地等项目,鼓励发展自行车、马拉松、击剑、球类、游泳、户外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探索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国际国内大型商业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5.促进“体卫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实现体育健身与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强对不同职业人群、不同年龄段人群的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探索提供运动处方服务,构建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运动干预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6.着力打造元江低海拔训练基地建设,推动元江高原特色体育强县建设迈出更坚实的步伐。结合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谋划好云南元江低海拔训练基地的提档升级,新建综合训练馆、运动员公寓、训练赛道和完善其他体育训练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澧江街道、红河街道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部门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民生实事。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全民健身督促、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行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土地保障。县级财政要有全民健身经费预算。紧密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统筹规划区域、城乡体育设施布局建设,将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并在健康用地项目保障、基础调查监测方面给予保障。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效益。鼓励捐赠和赞助全民健身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激励体系。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重要内容。建立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和评价制度。拓宽全民健身领域人才培养,加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互联互通,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人才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工作。积极申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本计划。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街道)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部门、各行业也应当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在2023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对全县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市、县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县教育体育局将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政策解读:关于《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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