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预案编制目的
历史上澧江镇就是洪涝灾害严重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镇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兴建了多处江堤河堤,但因基础浅、起点低,投入有限,加之年久失修,历经洪水多年冲刷,现已大部分倒塌损毁,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农作物的正常浇灌。特别是历经2007年“7.13”和“8.12”特大泥石流山洪灾害后,很多灌溉沟渠老化、坍塌,仅靠群众投工投劳抢修和县镇相关部门的局部修缮无法正常灌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今年,遭遇过
8月
14日的单点暴雨泥石流袭击和同时,我镇又面临着严峻的旱情,抗旱救灾刻不容缓。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澧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澧江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根据抗旱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澧江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 挥 长:白春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白 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温荣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雪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春林(镇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卢 玮(镇党政办主任)
杨 凌(镇宣传干事、文明办主任)
白云光(镇民政助理)
车梦华(镇团委书记)
白美仙(镇妇联主席)
杨正明(镇科技干事)
温春荣(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站长)
王学福(澧江国土所副所长)
张永军(澧江派出所副所长)
高彦琼(澧江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昆祥(红河社区主任)
王 建(凤凰社区主任)
杨红江(玉河社区主任)
王记开(江东社区主任)
李万福(红侨社区主任)
陈玉坤(大水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白顺章(龙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刀玉祥(桥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白永兴(那整村委会主任)
白云飞(南洒村委会主任)
罗云锋(南昏村委会主任)
赵学玉(莫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由杨雪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温春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行使防汛指挥权,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3.1.2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2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3.1.3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1.3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2.1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3.2.1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2.1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2.1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3.2.1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3.2.1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3.2.1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
地质灾害预警
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3
干旱灾害预警
3.2.4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3.2.3
.2镇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3
.3镇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防汛应急响应
4.1 防御方案
4.2.1
防洪方案
利用元江、南溪河、清水河即“一江两河”堤防工程共同组成的防洪体系,“蓄泄兼施,库堤结合”的防洪方案,符合澧江镇的防洪实际,是解决澧江镇地处低凹河谷热坝、耕地集中而又常受洪水威胁地区防洪安全的经济、合理措施,也是贯彻综合利用、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4.2.2
防洪抢险责任制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条例》的规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抢险队在队长领导下,按现场指挥制定的抢险方案,分工合作围绕抢险这一目标,进行有序的工作。
4.3 调度实施保障措施
抢险队伍组织及分工:抢险队伍以单位组成,领导由各单位指派,为了较好完成抢险任务,保持队伍的稳定,下达给的抢险任务以队伍为基础,任务基础上宜少不宜多。抢险队执行一般抢险任务。
5、防汛抢险责任制、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及责任目标
5.1 抢险责任制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各职能部门抢险工作责任分解:
镇党政办: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做好汛期值班和灾害预报。
镇水管站:负责处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负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镇人民武装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民兵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工作。
镇农业办: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镇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指导协调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成员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和河道清理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护工作。
镇团委、妇联、宣传等群团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镇属各中小学防洪工程建设,除险加固,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危险地段,并宣传上报防汛抗洪期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民兵的任务及兵力的使用:全镇民兵是防汛抗旱的主力军,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建制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5.1.1
“一江两河”沿岸及山洪等自然灾害区域抗洪救险。发生洪灾时,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和青年志愿者在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重点防护、抢险、疏散、转移、集中抢险救灾物资,并作好应急准备,随时支援重灾区的救援工作。
5.1.2
重点目标的防护抢险。一旦重点防护目标发生险情和重大事故,基干民兵应急分队要迅速出动,完成重点防护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1.3
发生滑坡、塌方险情时,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和发生事故片区民兵要及时出动抢险救灾,保证公路畅通。
5.1.4
各村民兵要做好本村抗旱机具检修和抗旱物资的储备工作,对山塘、水库、堰渠进行防渗补漏清淤,保证抗旱用水。
5.2责任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做到遇设防标准洪水不出险,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
6、抗旱应急响应
6.1 防范措施
基于旱灾的特殊性及发展形势,使我们认识到防灾减灾的重要性。首先要树立与旱灾作长期斗争的观念。旱灾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随机性,要消灭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来避免或减轻灾害。针对不同等级的干旱,我镇采取如下措施:
(1)轻度干旱
主动到受旱区域查看现场,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收集灾情。
(2)中度干旱
①加强镇村一级的自我旱情监测,密切注视分析旱情,收集灾情并严格按照报旱制度统一归口上报;
②采取具体行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③及时向上下级通报抗旱情况;
④了解全镇范围内各方面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统一调度、合理调配用水量;
⑤按照旱情的变化趋势,适时部署相应的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①通报区域内灾情的抗旱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旱灾的发展趋势;
②镇抗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抗旱职责;
④启动本抗旱预案;
⑤积极向上级争取抗旱资金,进一步落实抗旱物资的储备情况。
(4)特大干旱
①严格按照县抗旱指挥部安排,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以维护社会稳定;
②在非常情况下,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以挖井抽取地下水来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以水泵抽取河水等方式进行抗旱;
③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并捐资捐物支援灾区;
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旱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随时通报旱情变化;
⑤加大宣传力度,通报旱灾的严峻形势,提高警惕,以树立全镇人民的抗灾自觉性。
6.2抗旱能力现状
因当前全镇水资源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协调,因此修建灌溉工程、发展灌溉农业、积极申报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仍是我镇防旱减灾的主要措施。元江、南溪河、清水河沿岸农村农业灌溉及人畜饮水主要依靠骨干引水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自然河流及人畜饮水工程。而在旱季,水源保障主要由清水河及其支流和章巴水库等库塘来进行补充。另在地表无水,地下有泉眼,埋深较浅的地方打井取水,可解决少部分饮水困难。
6.3 工作内容
①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在干旱地区发展旱地农业,合理布局作物,对不适宜种水稻的应改种玉米、马铃薯、豆类等;
②科学培育抗旱优良品种,推广高产抗旱、耐旱作物;
③精耕细作、增施有机肥保水;
④种植绿肥提高土壤含水量;
⑤采用农田覆盖栽培技术,减少蒸发、保持土壤湿度;
⑥科技抗旱水平:旱灾防治也是一项涉及全局性的“软、硬件”系统工程,实情资料和形成灾害的水文、气象等条件,是研究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和宏观对策的基础资料,也是采取有效的救灾措施和保险赔偿的依据,目前我县雨情、水情等信息的收集传递仍是一周内气象仪器测量后进行人工分析测报,还缺乏一套完整的科学资料收集体系,这大大降低了我们预见灾害的准确性;
⑦公众防旱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的增加,农业干旱也越来越突出。在我镇,由于水灾的频频出现,而使人们意识里淡薄了对旱灾的防范,对抗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防汛轻抗旱的现象,缺乏主动抗旱、长期抗旱的意识。因此,要提高全民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开展工作,通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防治教育、培训,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和参与。
7、应急保障
7.1应急支援保障
7.1.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7.1.2
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7.1.3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8、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8.1 救灾
8.1.1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8.1.4
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8.2 水毁工程修复
8.2.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协调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8.2.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8.3 灾后重建
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9、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有险情、灾情发生,知情不报,不主动采取紧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采取消极、隐瞒态度,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镇政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给予严肃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经济或刑事责任。
10、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村委会(社区)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11、预案生效时间
预案自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
1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抗旱指挥部拟定、制定,由镇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会同镇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