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元江实际,主动融入和服务全省创建工作大局,上承80年代走出的“元江之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精神食粮,下启以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元江之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未来,积蓄动能乘势而上,创建工作“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创建之基。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创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十进”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铸牢创建之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第一课题持久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20余场次。利用民族节庆日、乡镇赶集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契机,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读本、挂历、环保袋等宣传资料材料3000余份,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积极在学校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孩子从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拓展“互联网+民族团结”,在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多形态推出新闻报道。聚力讲好红侨社区侨乡侨文化宣传展示基地、甘庄华侨农场侨乡文化展览馆“以侨为桥”的故事,将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展示给17个国家和地区,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 三、推动建设发展,把握创建之要。全面发挥“热区、通道、绿色、多元”优势,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围绕建设滨江园林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打通9条“断头路”,打造21个“口袋公园”,凤凰家园获评 2023 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医保定点服务拓展延伸周边县区48万人,紧密型医共体运行进入正轨,将辐射新平、红河、墨江、石屏周边4个少数民族地区。扎实推动省级“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的实施,选树曼来移民新村、老虎箐小组等一批优秀典型,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性步伐。 四、促进交融互嵌,提升创建之质。主动融入中老铁路沿线民族团结进步联盟共建,与老挝万荣县“交朋友”,共叙友谊、共商合作、共话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充分利用各类节庆活动,举办“三月会•米干节”、民族团结进步暨职工运动会、金芒果文化旅游节、火把节、十月年、萨王纳论坛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和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形式与内涵。借助得天独厚的温暖气候,绿美宜人的满园花果,民族融合的多元文化,发展“候鸟安居”文化旅游模式,推进元江“暖冬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74.07 万人次、同比增长9.42% ,实现旅游收入39.68 亿元、同比增长10.84%,不断促进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获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生财有道》栏目组称赞。 五、加强社会治理,托牢创建之底。制定和完善《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及实施办法,完善维护接边地区和谐稳定工作协作机制,完善全县8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把民族事务融入到社会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模式,元江县检察院“边疆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机制”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六、做好示范引领,彰显创建之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截至目前有276个单位(家庭)被命名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123个单位(家庭)被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33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单位;4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2个村被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因远镇被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全力打造李和才故居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