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太阳厚爱的地方 民族团结的花儿最美丽 民族团结的果实最甜蜜 34个民族心手相连 构筑起和谐共处、包容开放的精神家园
▲凤凰花开,红河天赐。在元江河谷两岸,有一片生活着哈尼、彝、傣等34个民族的热土。 元江是全省2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早有哈尼族、彝族、傣族等先民栖息,唐、宋、元、明、清相继有白、壮、汉、回等民族迁入,少数民族占全县常住人口的78.01%。这里多民族聚居,多元文化交融,各民族在此世代相融、繁衍生息,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团结统一的缩影。 
“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这是元江领导干部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元江,民族团结就像阳光、空气和水,须臾离不开。民族团结意识已经融入各族群众血脉。 从元江红河大桥到刷新两项世界纪录的中老铁路元江特大桥,不断向上攀升的高桥通途,架通着高山河谷的天堑,如同元江县民族团结进步之路,正从一个高度向着更新的高度…… 全县生产总值从1980年自治县成立时的0.5亿元增长到2021年140.55亿元、增长281.1倍,在全省29个自治县中排名第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2%,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元江少数民族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2181.08元增长到2021年的13959元,年均增长32.26%,全县各民族同步实现全面小康,1个“直过民族”和4个人口较少民族第二次实现“一步跨千年”。持续加大教育、文化、社保、卫生、农林水等民生保障力度,“五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十三五”以来民生支出达72.25亿元,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2%。
元江县27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3个单位(家庭)被命名为市级示范单位(家庭)。各族群众深入交流交往交融,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五个认同”不断增强,“元江精神”深入人心,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精神内核不断凝聚。
元江哈尼棕扇舞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彝族“阿哩”调、傣族“狮子舞”和塔朗村哈尼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哈尼族“九祭献”被列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纳入市级名录的有29项。成功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小镇)和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棕魂》获第五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哈尼“十月年”、彝族“火把节”、傣族“蒙面情歌会”等民族节庆活动影响力持续扩大。民族文化精品建设成效显著,完成省级精品项目《元江县哈尼棕扇舞传承艺人》,建成文化传习馆18个,文化活动室、书店书屋、文化广场157个。 
元江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促进各族群众更加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出台自治县自治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实落地。 在争创全省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中 元江全力推进“七大工程” 被形象地比喻为七子连心,开花结果 元江大地上
民族团结进步的乐章已全面奏响 和谐共进的旋律高亢响亮 各族干部群众休戚与共、携手相助 正在共同奋力建设更加美好的热区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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