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元江县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江县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1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克期完成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目标,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元江县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场地)的改造提升和整合,着力破解全县养老服务床位供给不足突出短板,到2020年底,实现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加,为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完成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是加快推进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通过大力实施“五个一批”增加床位工程,确保全县养老服务“五个到位”。 (一)实施“五个一批”增加床位工程。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目前现有床位数(附件1),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决战决胜不胜不休的决心,抓牢抓实补齐养老床位不足的短板,加快实施“五个一批”增加床位工程,坚决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35张以上目标。 1.项目建设增加一批。对2019年以前已经立项和2020年已经申报立项的公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项目,县财政局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县民政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2.改造提升增加一批。每个村(社区)建成一所具备养老服务功能、床位数不低于5张的养老服务中心,并在有条件的村(居)民小组建设养老服务站。已经建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互助服务站)或农村幸福院的村(社区),在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张、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张、农村养老互助服务站5张、农村幸福院3张标准床位的设置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提档升级改造力度,以“应统尽统、能增尽增”为原则再增加设置部分养老床位,建成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尚未建成以上四种类型养老服务设施的40个村(社区)(附件2),通过对目前拥有的老年活动室、科技文化活动室、村(社区)集体用房进行改造升级,设置养老床位。重点对2015年以来财政资金已经资助建设过的老年活动中心(室)进行升级改造,将老年活动中心(室)尽最大可能改造成村(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或村(居)民小组养老服务站,每个村(社区)设置床位不低于5张。 3.盘活资源增加一批。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10号文件精神,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按照政策盘活一切可利用的社会闲置资源,改造提升建设一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社会力量根据经营性质按程序注册法人单位并到民政局备案登记投入运营后,作为养老服务提供新途径新增养老床位。 4.医养结合增加一批。按照国家有关医养结合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力度,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共同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涉老医疗床位进行摸底排查,动员符合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要求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并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提供服务内容的变更登记,及时办理登记备案相关手续新增养老床位。 5.落实政策规定增加一批。落实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政策,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为增设养老床位提供新途径。 (二)强化养老服务“五种能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凝心聚力,勠力同心,共同抓好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增强全县养老服务“五种能力”。 1.不断增强供养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能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特困老年人供养实际,严格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最少有一个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树立短板意识,加强规划,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力度,开展消防设施升级达标,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全覆盖,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 2.不断增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能力。重点对现有养老机构或条件较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照护型床位的改造,全面提高已运营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能力,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高龄、留守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急助难、心理慰藉、康复护理等服务,确保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供给、有保障。 3.不断增强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的能力。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公建民营改革,年内完成元江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样性养老服务需求。 4.不断增强多种渠道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能力。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日间生活服务,带动提升社会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要动员和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建立“三社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或在具备条件的小区试点“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5.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养老服务机构信贷支持的各项政策,畅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抓好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等政策落实。对新建、改扩建和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财政部门要按时按进度足额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对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养老服务项目,应及时建立相应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行,正常发挥应有功能和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补齐养老服务床位不足的短板是全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切实加强增加养老服务床位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要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全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要在本年度内全部完成。符合条件完成备案登记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床位等信息及时录入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补短板促发展全力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人民政府将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元江县开展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标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中的责任内容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自4月1日起,实行一月一报制度,各乡镇(街道)需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养老服务股。 附件:1.元江县养老床位任务分配表 2.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重点项目清单 3.未建成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村(社区)一览表 4.元江县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完成情况月报表(表一、表二) 附件1-4.docx
图文解读:《元江县2020年度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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