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元江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对我县行政区域内23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安全管护责任人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文物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附件:各乡镇(街道)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咪哩乡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3.因远镇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1.甘庄街道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5.洼垤乡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4.那诺乡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6.澧江街道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7.红河街道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8.曼来镇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9.龙潭乡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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