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3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状况分析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3-08-17 18:01:28 点击率: 1079 【打印】 【关闭】

元江县2023年上半年城乡居民

可支配收入状况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元江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扎牢社会保障,稳就业等惠民政策持续发力,为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统计调查数据显示:元江县2023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23元,同比增长5.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36元,同比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30元,同比增长7.2%

一、农村居民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36元,同比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30元,同比增长7.2%。农村居民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5个百分点。上半年城乡收入比为2.67,比2022年上半年的2.76缩小至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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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收入来源看

居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36元,同比增长3.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693元,增长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63.7%人均经营净收入3695,增长3.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5.0%人均财产净收入2686元,增长0.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0.9%;人均转移净收入2562元,增长0.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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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30元,同比增长7.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440元,增长9.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37.3%人均经营净收入4920元,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53.3%人均财产净收入280,增长2.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3.0%;人均转移净收590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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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全省全市中的排位

今年上半年元江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增速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67位,在全市排名第3位。与一季度相比,增速排名在全省和全市中分别前进了34位和2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的增速在全省中排名第34位,在全市中排名第2位。与一季度相比,增速排名在全省和全市中分别前进了36位和0位。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的增速在全省中排名第87位,在全市中排名第6位。与一季度相比,增速排名在全省和全市中分别前进了了23位和1位。

四、从宏观看居民收入增长因素

(一)今年上半年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落实到位,比上年同期兑现及时,拉动工资性收入季度性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县机关目标任务综合评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落实到位,比上年同期兑现及时一是上半年落实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二是本年起行政人员车补纳入工资统发行政人员奖金中的三分之二放入每月工资统发;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据财政局数据资料显示,上半年元江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金额32434万元,同比增长22%

(二)良好的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和批零住餐业回暖促进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上半年青枣、桃李、荔枝、芒果等农产品陆续上市,价格较好。1-6月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163779万元,可比增速4.7%20231-5月,元江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350万元、增长5.9%家庭经营活动逐步恢复带动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三)居民银行存款利息增长和农村土地流转效益是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上半年全县居民利息收入5781万余元,同比增12%。全县土地规范流转得到有序推进及征地增多拉动基于土地的财产性收入增加,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14598亩,同比增长6.7%

(四)民生保障力度是移性收入增长的有力支撑。上半年,元江县扎实办好民生实事,针对困难群体做好社会救济和临时补助,不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全县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得到落实落细,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根据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县养老、退休金支出金额22633万元,同比增长14.5%社会救助和补助支出金额1665万元,同比增长7.8%;城乡居民医疗报销金额支出3925万元,同比增长21.1%

    总体而言,2023年上半年元江县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的增速略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这一趋势反映了元江县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同时,城乡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187元,同比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4756元,同比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036元,同比增长11.8%。农村居民消费增速高于城镇居民。

五、存在的问题

    元江县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消费水平持续提高,表明了元江县经济的良好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但通过对比,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增收动能亟待加强。元江县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对政策性增资依赖性较高。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在已有政策标准没有较大提升的情况下,难以支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张,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

    二是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小。元江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在全市9个县(市、区)中排位最低,比全市平均水平9808元低578元,比绝对额最高的红塔区低1703元。城乡收入差距虽然在逐步缩小,但城乡收入比仍然是全市9个县(市、区)中最大的。

三是财政保障不到位。由于财政吃紧,全县110户调查11名辅调员补贴自去年12月至今还未发放,住户调查为抽样调查工作,基础数据质量对省、市评估县级两个收入起到关键性作用,而调查经费不能保障,辅导员和调查户的补贴得不到及时发放,势必影响调查户记账积极性。

六、工作建议

总体来看,元江县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增速相对较稳定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虽然较低,但增速较高反映了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持续改善的情况。元江县的居民收入在全省和全市中处于中上水平,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振兴乡村产业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工资性收入增加。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要制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确保工资最低标准政策落实到位,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居民收入稳定。

       (二)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一是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做大做强芒果、花卉等元江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二是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要用好用活对村集体、农户、农民的政策性资金,以发展产业来带动各类农村资源,推动农村更快发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断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四是按照361”工作思路,加快推动农业基地现代化建设,实现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巩固提升农民增收渠道。

(三)财政部门要尽快保障落实110户调查户及11名辅调员补贴。本轮调查户是202211月开展大样本轮换后新换入的记账户,新样本第一次记账,及时兑现补贴是稳定样本最有力的方法,只有样本稳定,调查户记账责任心和积极性才会提高,才能保证基础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从而保障两个收入的调查数据质量。

                  签发:李天文,审核:杨慧友,拟稿:范燕,联系电话:651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