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4002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医疗保障局(本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玉溪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完善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明确准入和退出标准,制定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3.建立健全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基金划拨、转存、保值增值和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4.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建设。 5.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6.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监督采购单位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情况,协助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管理县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范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障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元江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元江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元江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民政局定期向元江县医疗保障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信息,元江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元江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缴纳审核。 (5)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维持乡镇(街道)现有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及运作模式,经办职责仍由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加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具体承担医疗保障工作的人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抓好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的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实现应保尽保,使广大参保人员平等享有医疗保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00%以上。 2.以医共体打包付费为抓手,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确保全县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3.全面落实报销政策,做好报销支付工作,不断落实医保惠民政策,为群众撑起“保护伞”,不断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 4.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各项成果。 5.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强化部门联动,随时与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苗接种信息互通共享,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顺利开展。 6.重拳打击欺诈骗保,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7.贯彻执行好相关医疗保障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玉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机制。执行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8.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现降价控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9.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尽快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付”、“码上付”全覆盖,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10.加强“智慧医保”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医疗费用实现直接刷卡结算;继续丰富完善监管手段;继续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定点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保业务监督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1,30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30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969,835.81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468.19元,增长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468.19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2,916.73元。其中:基本支出975,911.00元,占总支出的96.35%;项目支出37,005.73元,占总支出的3.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的969,835.81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080.92元,增长4.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5.19元,增长0.63%;项目支出增加37,005.7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5,911.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4,291.9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619.08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05.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比2021年的0.00元增加了37,005.7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5,393.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2.73元,用于购买支付能力提升外出培训差旅费、法律顾问费以及购买水票,以上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达到上级要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916.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080.92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购买水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8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4,29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973.24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836,317.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1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安排列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3312元减少3,312.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12.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安排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医疗保障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执行外事访问、对外交流、参加国际会议、参加境外培训、因公过境、巡视督查、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19.08元,比上年的60,229元增加1,390.08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8,227.00元、工会经费2,392.08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8,000.51元,其中,流动资产18,000.51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674.8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25.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4002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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